財團法人鳳山鎮南宮仙公廟龍年彩繪燈籠參加辦法
鳳山仙公廟為延續農曆新年年節欣喜氣氛及歡慶元宵節,於113年新年期間,將舉辦新春燈節活動,並於113年1月邀請鳳山區國小學童創意彩繪燈籠,完成創作之作品將懸掛於仙公廟前廣場及八仙公園,夜間燈籠光影照射學生創作,展現出節慶意象,也象徵祈福大放光明,七彩燈籠也為年節增添喜慶氣氛。每天傍晚6時開燈至夜間10時關燈,展期至3/3日止,歡迎全家蒞臨觀賞。
一、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高雄市鳳山區公所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鳳山鎮南宮仙公廟
協辦單位:鳳山區各國小、高雄市議員林智鴻服務處
執行單位:大隱整合行銷工作室
二、活動期程
1-發放燈籠日期:113年1月5日。由文德國小活動組將燈籠分發給參加學生。
2-作品繳回日期:領取燈籠之學生需於113 年1 月18日上午12:00前繳回文德國小活動組。
若學生需補繳交作品,請家長親送至鳳山仙公廟,最遲收件至113年1月22日。
3-布置日期:暫定於1月17日~1月31日期間布置。
4-點燈日期:112年2月3日晚上。
5-展出日期:113年2月3日至113年3月3日。
三、獎勵辦法
元宵節當天晚上7點至10點(國曆113年2月24日(六);農曆113年1月15日)凡創作且繳交作品時有登記資料之學生可返回鳳山仙公廟領取感謝卡及200元禮券。當晚提供湯圓及壽桃,發完為止。
四、燈籠彩繪活動說明
1-彩繪主題:結合農曆龍年或鳳山意象為主題,或學生自行創作。
2-彩繪方式:表現形式不拘,作品可以水彩、水墨、彩色筆、壓克力顏料等可上色之顏料方式繪製,作品可融合多種顏料方式表現,作品可以有額外增加黏貼裝飾品並有其他突出物,但成品仍需可摺疊存放(待全乾再摺疊),建議保持燈籠原形為佳。
3-報名方式以學校統一報名申請,創作完成之燈籠以學校為單位,由鳳山仙公廟至學校收回。繳交之作品供主辦單位於113年新年期間於鳳山仙公廟之公共場域掛置展出,作品供民眾觀賞錄影、攝影,活動後不另行發還。
4-學生創作之燈籠於農曆過年前於鳳山仙公廟前廣場及八仙公園完成布置,燈籠作品於除夕前一週點燈。
5-請於繳交作品同時交付作品著作權讓與同意書及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同意書。
6-彩繪燈籠為10吋(直徑約26公分)白色素面,數量有限,鳳山區各學校依學生人數比例分配給予學校,統一由學校徵集學生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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