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臺南市府城盃全國武術錦標賽 競賽規程
ㄧ、依據:本會110年年度工作計畫、110年臺南市體育總會武術委員會第三屆第四次常務委員會議決議、南市體處動字 號函辦理。
二、宗旨:為提倡本臺南市武術運動風氣,提供多元展演舞臺,培養優秀選手,往下紮根,為發掘與培養國內深具潛力的優秀選手,提升競技實力,實施選手競賽。
三、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臺南市體育總會。
四、承辦單位:臺南市體育總會武術委員會。
五、協辦單位:遠東科技大學。
六、比賽日期:110年3月21日(日)。
報名截止日期:即日起至110年2月20日止。
七、比賽地點:遠東科技大學(744台南市新市區中華路49號)。
八、參加單位資格:
(一)各參賽隊伍得以學校、武館、團體為報名單位。
(二)以學校為報名單位者,不得跨校組隊。
(三)參賽人員需符合該學籍,若不符合規定,出現一人扣0.5分。
九、比賽組別:參賽選手以在校學籍及年級為準。
(一)國小一年級組
(二)國小二年級組
(三)國小三年級組
(四)國小四年級組
(五)國小五年級組
(六)國小六年級組
(七)國中一年級組。
(八)國中二年級組。
(九)國中三年級組。
(十)高中一年級組。
(十一)高中二年級組。
(十二)高中三年級組。
(十三)大專組。
(十四)社會組。
註:國小至高中組,任一組別參賽人數不足時,大會有權將其往上與高一個年級或二個年級組併組,包含團練、對練,不得異議。
十、參賽項目:
每名選手最多可報3項單練(1項拳術、1項短器械、1項長器械)、1項團練、1項對練。
註:兵器長短以選手肩高為界線,器械立地不足肩高為短器械,器械立地長過肩高為長器械。
(一)指定類武術套路個人賽(男子/女子組)項目
1、一路長拳(限國小一、二年級組報名)。
2、二路長拳(限國小一、二、三、四年級組報名)。
3、三路長拳(限國小各年級組報名)。
4、乙組套路:長拳、南拳、刀術、劍術、棍術、槍術、24式太極拳、32式太極劍。
5、國際競賽套路:第一套長拳、南拳、太極拳、刀術、南刀、劍術、太極劍、棍術、南棍、槍術。
第二套長拳、南拳、刀術、劍術、棍術、槍術。
第三套長拳、南拳、太極拳、刀術、南刀、劍術、太極劍、棍術、南棍、槍術。
註:國際競賽套路各拳術、器械項目參賽人數不足3人時,大會有權將第一、二、三套相同拳術、器械項目合併為一組進行比賽,不得異議。
(二)非指定類武術套路個人賽(男子/女子組)
1、拳術:
1、南拳:例如洪拳、俠家拳、莫家拳、少林拳、羅漢拳、蔡李佛拳、詠春拳、虎拳、蛇拳、鷹爪拳、鶴拳、螳螂拳、虎鶴雙形拳、太祖拳、五祖拳、梅花拳、春桃鶴拳、羅漢鶴拳、武當終南派戰拳等,演練時間不得超過3分鐘。
2、北拳:例如:彈腿、查拳、華拳、紅拳、長拳、炮拳、綿拳、六合拳、羅漢拳、梅花拳、花拳、通臂拳、劈掛拳、燕青拳、八極拳、翻子拳、螳螂拳、鷹爪拳等,演練時間不得超過3分鐘。
3、內家拳:內家拳系列概有形意拳系列、八卦掌系列、太極拳系列等;太極拳系列如陳氏太極拳、楊氏太極拳、吳氏太極拳、孫氏太極拳、鄭氏太極拳、武氏太極拳、趙堡太極拳、忽雷太極拳等。演練時間不得超過4分鐘。
註:形意拳、八卦掌等套路時間不得超過3分鐘;太極拳時間不得超過4分鐘。
2、器械:
1、長兵器:器械立地長過肩高為長器械,如槍、棍、大刀、仆刀、斬馬刀、三叉、月牙鏟、掃把、杖等。
2、短兵器:器械立地不足肩高為短器械,如刀、劍、扇、頭旗、盾牌、拂塵、板凳、雨傘、鐵尺、鉞、斧頭、鐧等。
3、軟兵器:三節棍、哨子棍、牧羊鞭、九節鞭、繩標等。
4、雙器械:雙刀、雙劍、雙鉤、鴛鴦鉞、盾牌刀、雙鞭等。
附註:
1、非指定類武術項目,各種相同之拳種、器械種類,報名參賽人數達六人以上〈含六人〉,大會有權得以將該項目獨立為單一組別進行比賽。
2、不得演練亞洲武術聯合會及國際武術聯合會規定之套路,違者不予計分。
3、拳術:須註明演練拳術名稱,核對不符者需棄權。
4、器械:須註明演練器械名稱,核對不符者需棄權。
5、兵器長短以選手肩高為界線,器械立地不足肩高為短器械,器械立地長過肩高為長器械。
6、長器械立地長度需過肩高,但長器械未達〈眉梢〉以上者扣總分0.1分。
(三)團練項目
備註:
1、拳術團練每參賽單位各組限報2隊,每隊限6人參賽,每增減1人,扣應得分數0.1分,採累計制。
2、器械團練每參賽單位各組限報2隊,每隊限6人參賽,每增減1人,扣總分數0.1分,採累計制。
3、各組參賽選手不得重複跨隊組隊,經大會競賽編排組發現重複者,該單位應須以其中一隊棄權論。
4、各競賽組別之拳術團練項目為不分拳術種類。
5、各競賽組別之器械團練項目為不分器械種類。
6、所有組別不得出現任何配樂及變換隊形,〈功夫扇可配樂〉,演練過程出現任何配樂及變換隊形總扣0.3分。
7、選手可跨年級組隊,唯須以最高年齡之選手為確立組別。
(四)雙人對練
1、競賽組別分國小各年級組、國中各年級組、高中各年級組、大專組、社會組。
2、各參賽單位各組限報2隊。
3、各競賽組別之項目均不分性別。
4、各組參賽選手不得重複跨隊組隊,經大會競賽編排組發現重複者,該單位應須以其中一隊棄權論。
5、各競賽組別之拳術對練項目為不分拳術種類。
6、各競賽組別之器械對練項目為不分器械種類。
7、選手可跨年級組隊,唯須以最高年齡之選手為確立組別。
十一、創意武術規則:
(一)拳術
1、內容以拳術為體現方式,需填寫選用拳術套路名稱。
2、參賽人數不得少於6人,不得超過12人。
3、凡集體項目採用競賽規定的套路,因競賽時間的限制,表演者可對套路動作進行刪減和組合;因隊形變化需要,也允許補入銜接動作,但須確保原套路動作元素。
4、需配樂(自備CD),不得出現鼓樂。規程規定配樂的項目必須在音樂(不帶歌詞)伴奏下進行,音樂可以根據套路的編排自行選擇。
5、所有集體項目均要求有隊形圖案的變化,音樂與內容、節奏的統一。
6、道具使用除旗子外,不得出現其他項目融入表演。
(二)器械
1、內容以器械為體現方式,需填寫選用器械套路名稱。
2、參賽人數不得少於6人,不得超過12人。
3、凡集體項目採用競賽規定的套路,因競賽時間的限制,表演者可對套路動作進行刪減和組合;因隊形變化需要,也允許補入銜接動作,但須確保原套路動作元素。
4、需配樂(自備CD),不得出現鼓樂。規程規定配樂的項目必須在音樂(不帶歌詞)伴奏下進行,音樂可以根據套路的編排自行選擇。
5、所有集體項目均要求有隊形圖案的變化,音樂與內容、節奏的統一。
6、道具使用除旗子外,不得出現其他項目融入表演。
(三)拳械不分組
1、內容以拳術與器械為體現方式,需填寫選用拳術/器械套路名稱。
2、參賽人數不得少於6人,不得超過25人。
3、凡集體項目採用競賽規定的套路,因競賽時間的限制,表演者可對套路動作進行刪減和組合;因隊形變化需要,也允許補入銜接動作,但須確保原套路動作元素。
4、需配樂(自備CD),不得出現鼓樂、其他附加音樂。
5、所有集體項目均要求有隊形圖案的變化,音樂與內容、節奏的統一。
6、道具使用除旗子外,不得出現其他項目融入表演。
(四)武術小品
1、內容以戲劇呈現為體現方式,並於展演過程中融入各類武術形式演出。
2、參賽人數不得少於6人,不得超過25人。
3、得以使用配樂、鼓樂等各類音樂形式。
(五)綜合創意
1、團體表演項目內容、形式不予限制,可將武術動作與其它藝術元素結合(如舞蹈、鼓藝、龍獅、雜技、各類藝陣等),創編具有思想、情景、動作、音樂、服裝融為一體的武術藝術表演項目;體現整齊度、視覺效果和團隊精神。
2、參賽人數不得少於六人,不得超過三十人。
3、得以使用配樂、鼓樂等各類音樂形式。
註:
(一)競賽組別分國小組、國中組、公開組
(二)各參賽單位各組限報1隊。
(三)不分性別,不分拳術與器械種類
(四)以大會認可之競賽規則辦理。
(五)若遇競賽組別人數(隊伍)不足,大會有權合併各組進行比賽。
(六)項目時間:
比賽項目 | 評分內容及標準 | 扣分標準 |
拳術 | A組:武術動作質量及演練水平(6分) B組:隊形變化與整體內容結構(2分) C組:服裝造型及音樂(2分) | A組裁判依據《2019年國際武術套路競賽規則集體項目動作質量和其他錯誤內容及扣分標準》予以扣分。 |
器械 | ||
拳械不分組 | ||
武術小品 | A組:武術動作質量及演練水平(6分) B組:主題呈現與創新風格(2分) C組:服裝造型及音樂(2分) | |
綜合創意 |
(八)創意武術裁判與評分方式:
1、裁判:由承辦單位聘任相關領域專家擔任。
2、A組裁判3人、B組裁判3人、C組裁判3人共9人。
3、裁判員依據其組別評分內容及標準予以評分,先依各組別分值加總平均後,再加總三組裁判平均後的分值,即為最後得分。
(九)創意武術最後成績相同時之名次排名辦法:
1、A組分高者獲勝。
2、B組分高者獲勝。
3、C組分高者獲勝。
4、如若同分名次並列。
十三、獎勵辦法:
(一)團練獎項:
1、各參賽隊數之計算,以實際參賽隊數為準。但競賽項目及組別之實際參賽隊數未達3隊以上,該組不予獎勵。
2、團練獎項錄取名單為:3隊錄取1名,4隊錄取2名,5隊錄取3名,6-8隊錄取4名,9-11隊隊錄取5名,12隊以上錄取6名。
3、團練積分為:第1名6分,第2名5分,第3名4分,第4名3分,第5名2分,第6名1分。
4、以上獲勝隊伍發給獎盃及獎狀。
5、若積分相同,以獲得較多第一名者名次列前,以此類推。
(二)個人獎項:
1、各參賽隊數之計算,以實際參賽隊數為準。但競賽項目及組別之實際參賽人數未達3人以上,該組不予獎勵。
2、個人獎項錄取名單為:3人錄取1名,4人錄取2名,5人錄取3名,6-8人錄取4名,9-11人錄取5名,12人以上錄取6名。
3、個人積分:第1名6分,第2名5分,第3名4分,第4名3分,第5名2分,第6名1分。
4、以上獲勝選手發給獎牌及獎狀。
(三)團體總錦標:取總積分前6名隊伍,各頒發獎盃一座、獎狀一幀。
(四)創意武術獎項:3隊錄取1名,4隊錄取2名,5隊以上錄取3名頒發大型獎座,其餘頒發紀念獎狀。
(五)個人獎項及團練獎項參賽隊數未達3隊或3人以上,大會將頒發參賽紀念之獎狀及獎牌,不另行通知。
(六)選手最後成績相同時之名次排名辦法
指定項目:個人
1、動作質量分平均分值高分者獲勝。
2、演練水平分平均分值高分者獲勝。
3、動作質量分總和高分者獲勝。
4、演練水平分總和高分者獲勝。
5、如若同分名次並列。
非指定項目:個人、團練、對練。
1、兩個無效分相加除以二的平均值最接近最後得分者獲勝。
2、兩個無效分平均值高者列前。
3、無效分最低分高者獲勝。
4、無效分最高分高者獲勝。
5、如若同分名次並列。
十四、規定及注意事項:
(一)每隊得設領隊、教練、管理(賽員不得兼任)負責與大會接洽有關事宜。
(二)各參賽隊伍每次進出比賽會場,均應整齊列隊進場及退場,並按大會指定席位入座,保持靜肅及場地清潔。
(三)參加開幕典禮,請各隊教練確實要求選手著團體服裝整齊劃一,請勿穿著奇裝異服、拖鞋、涼鞋、短褲、吊衫。
(四)各單位選手應於每場比賽依規定參與檢錄出賽,凡逾規定時間未出場比賽以棄權論,若有衝場現象則不再此限。
(五)比賽期間各參賽隊員交通、住宿,由各單位自行負責。
(六)選手比賽當天請攜帶學生證或身分證明之相關文件,以備有組別爭議時之查驗。
(七)本次競賽最新消息將公告於臺南市體育總會武術委員會網站(http://bit.ly/1W0mv6u),或至FB搜尋:臺南市體育總會武術委員會。
(八)大會提供中午用餐便當、礦泉水。提供條件如下規定:
1、所有運動員都有提供便當。
2、隊職員便當提供辦法:
(1)、運動員人數在20人(含)以上時,得提供最高便當4盒。
(2)、運動員人數在12人(含)至19人時,得提供最高便當3盒。
(3)、運動員人數在6人(含)至11人(含)之間時,得提供最高便當2盒。
(4)、運動員人數在5人(含)以下,得提供最高便當1盒。
十五、報名辦法
(一)請至BECLASS網站搜尋〈110年臺南市府城盃全國武術錦標賽〉填寫線上報名。
1、指定類武術套路個人賽。
2、非指定類武術個人賽。
3、雙人對練。
4、團練項目。
5、創意武術。
(二)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0年02月20日(星期六)止。
(三)報名費:
套路每人每項新臺幣350元整。
對練500元整。
團練每隊每項新臺幣600元整。
創意武術拳術、器械組每隊每項新臺幣2000元整。
創意武術其餘項目每隊每項新臺幣3000元整。
請將報名費匯入本會帳戶,匯款收據掃描或拍照寄至本會競賽組信箱tainanwushu1@gmail.com核對。
(四)請於110年02月27日(星期六)前繳清,即完成報名手續,不受理比賽當日繳交。
帳戶:臺南市體育總會武術委員會。
帳號:006-09-118021(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府城分行)。
報名完成,在指定匯款日期截止後,棄權不參賽者,不退還報名費。
十六、預定賽程表
<table border="1"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時間
活動項目及內容
07:00~07:30
大會工作人員報到
07:30~08:10
參賽隊伍報到、裁判報到
08:10~08:30
裁判會議
08:30~08:50
領隊會議
08:50~09:10
選手開始檢錄
09:10~10:30
各組套路進行比賽
10:30~11:00
開幕
11:00~12:00
各組套路進行比賽
12:00~13:00
中午休息/午餐
13:00~17:00
各組套路進行比賽
17:00~
頒獎/閉幕式
(一)套路競賽抽籤及選手資格審查,由大會競賽組全權處理,不得異議。
(二)活動時間如有修正時另行通知,並以大會公告為準。
十七、裁判:由委員會聘任具C或丙級以上合格裁判擔任。
十八、申訴:需先繳保證金新臺幣伍仟元整,由領隊向仲裁委員會主任委員提出,俟主任委員召開各項仲裁委員會議後判決,若申訴成立,退回保證金。
十九、附則
(一)辦理本活動工作人員依「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員獎懲案件作業規定」敘獎。
(二)本次比賽已投保公共責任意外險,如需個人意外險請自行加保。
(三)本競賽規程經報臺南市體育總會、臺南市體育處核准備查,修正時亦同。
(四)本規定如有未盡事宜得適時修正,並以大會決議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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