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度高雄市立大同醫院失智症照顧服務20小時訓練課程
一、目的:
因應高齡化來臨,已開啟長照2.0 福利服務,失智症照護專業品質提升與專業人力需求,培訓照顧服務員之失智領域知識與失智照顧技能,以同理失智者及其家屬處境,提供適切服務進而提升失智家庭的生活及照顧品質。
二、指導單位:
衛生福利部、高雄市政府衛生局
三、主辦單位:
高雄市立大同醫院記憶及老化中心。
四、協辦單位:
高雄市立大同醫院失智共同照護中心
五、課程地點:
高雄市前金區中華三路68號2M大禮堂
六、課程時間:
113年05月09日(四)、05月10日(五)、05月11日(六)。
七、報名對象:有長照小卡及現職於失智社區服務據點、社區式/居家式長照機構提供失智個案服務之長照人員、文化健康站照顧服務員優先報名。(請有上過此課程之學員,勿再重複報名,謝謝!)
八、招生對象:
有長照小卡及現職於失智社區服務據點、社區式/居家式長照機構提供失智個案服務之長照人員、文化健康站照顧服務員(如資格不符主辦單位有刪除權利)。
九、招生名額: 35名,滿額不再增加。
十、報名方式:僅供網路報名,不提供現場或電話報名。
十一、收費標準:本課程免報名費用。
十二、相關證書發放標準:
學員筆測分數未達80分以上、未完成三天共12次簽到退不發予證書(上課遲到超過15分鐘者,將不予簽到)。代簽到、簽退經察覺,二人皆不予完訓,請斟酌報名。
十三、注意事項:
1.此課程不提供紙本講義,現場亦不提供列印服務,課前2-7天E-mail提供雲端連結由學員自行下載講義。
2.此課程不提供午餐,現場亦無提供便當代訂服務。
3.為響應環保,本院不提供杯子,請自備環保杯。
4.會場內禁止飲食。
5.本課程仍有許多學員無法報名參加,為了所有學員之權益,報名確認後,請務必參加,不克出席者請於前自行來電取消,若未出席且無依前述規定取消者,將不給予下次報名機會。
6.本課程相關問題詢問請於週一至週五08:00~12:00;13:30~17:00電洽本院失智共同照護中心:(07)291-1101分機8145 陳個管師。
長照學分類別:
A照顧管理專員
B照顧服務員
C社會工作師
D家庭托顧服務員
E生活服務員
F社會工作人員
G教保員
H居家服務督導員
I醫事人員
J照顧管理督導
K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個案管理人員
L不限 (具有多種長照人員小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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