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aging    LOADING.....
歡迎來到BeClass線上報名系統 !
免費、快速、簡單,輕鬆製作線上報名系統!
站內搜尋 承辦人員登入  · 註冊
最新活動 · 熱門活動 · 地圖搜尋 · 報名表範例 · 系統問題 · 功能說明
線上詢問留言
留言提問

丰云世紀經銷商申請書暨產品訂購單

丰云世紀經銷商申請書

活動說明

經銷商申請書/協議

經營規範

1、申請人需年滿二十歲,且具法定行為能力之人。無行為能力人不得申請加入傳銷商,凡限制行為能力人(18歲以上未滿20歲之未婚者)申請加入傳銷商,需事先取得法定代理人之書面同意書後,亦得申請成為經銷商。

2、申請人為一獨立之經銷商,與丰云世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丰云)無任何僱佣及隸屬關係。其行銷公司產品時,應遵守相關法律規定,並自負經營責任。申請人不因銷售公司之產品而成為公司之代表人或代言人,其對外一切銷售行為均應自負責任,與公司無關。

3、申請人向公司購買產品或銷售產品於客戶時所發生一切稅捐,應由申請人自行負擔。

4、經銷商資格:以新台幣1,000元購買事業經營套裝組,並於一個月內消費普級產品(新台幣4,000元)、銀級產品(新台幣24,000元)或金級產品(新台幣48,000元),即可成為丰云經銷商;滿十二個月須繳新台幣300元續約年費以保障經銷商相關權益。(詳見「丰云世紀事業手冊」)

5、申請人同意公司因市場變化及業務需求或法令變動事宜,於兼顧經銷商權益下修改經銷商經營規範,申請人同意遵守修改後條款之規定。

6、申請人成為經銷商,得自訂約取貨後三十日內以書面通知解除契約。公司於契約解除生效後三十日內,接受經銷商退貨之申請,取回商品或由經銷商自行送回,並返還經銷商契約解除時所有商品之進貨價金及其加入時給付費用。公司依前項規定經銷商所為之給付時,得扣除商品返還時已因可歸責於經銷商之事由致商品毀損滅失之價值、扣除檢驗點數相對應金額,及已因該進貨而對經銷商給付之獎金或報酬。前項之退貨如須公司運送取回者,得扣除取回該商品所需運費。

價值減損-詳見「丰云世紀事業手冊」

7、瑕疵擔保責任:本公司任何商品若有瑕疵發生,依民法有關買賣瑕疵擔保之規定處理。經銷商於取貨時立即檢查商品瑕疵狀況,現場取貨者請立即提出申請,以郵寄收貨者應於三日內查驗商品,如有不良、損毀商品,應立即通報公司並於七日內辦理換貨手續。經銷商換貨須檢附本人原始購買證明(如訂貨單或發票),並填妥換貨申請書,本公司始辦理換貨。

退換貨辦法-詳見「丰云世紀事業手冊」

8、經銷商若有以下行為之一,且經公司確認,公司得隨時以書面通知經銷商終止契約,經銷商不得異議:(1)違反經營規範(2)違反相關法律規定(3)毀損公司之名譽(4)毀損銷售組織之權益。契約因前項而終止者自終止日起,經銷商不再具備任何經銷商資格,並不得領取獎金及辦理退出退貨。經銷商有該項各款之行為致公司受有損害者,應付賠償之責。公司得逕行扣除應給付申請人之獎金,若扣除後仍不足賠償其所損害時,就不足之部份得另向經銷商求償。

9、傳銷商以書面通知丰云事業解除或終止契約,所有同一身份證號之經營權須一併主張解約,不可選擇性保留或解約。

10、傳銷商退出丰云組織之後,需經一年方可重新申請加入,如未達期限申請加入,以搶線違約原則處理之,以維護原組織權益。

11、申請人須以正直誠實態度,遵守法令並接受公司指導,在經營公司事業及商品介紹時,不得誇大不實或引人錯誤宣傳。

12、本契約所產生一切糾紛、疑議、訴訟等概以台灣桃園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13、本人已詳細閱讀並同意「經銷商入會申請書暨產品訂購單」內容及規範,本人承諾及聲明在申請書填報所有資料,均屬正確無誤。

個人資料使用同意書

本公司(丰云世紀有限公司)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稱個資法)第八條規定,應告知下列事項,敬請台端詳閱:

一、蒐集的目的:基於行銷及履行包括傳銷合約等商品。

二、類別:包括但不限於姓名、身份證字號、出生年月日、住址、聯絡方式、婚姻、家庭、教育、職業、業績及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識別該個人之資料。

三、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一)期間: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存續期間或本公司執行業務所必須之保存期間,依相關法令就資料之保存所定保存年限。

(二)地區:中華民國境內。

(三)對象:

1、本公司。

2、本公司為履行傳銷合約等商品義務,而必須提供予相關資料之第三人,包括且不限於保險公司(辦理團體意外險)及銀行(支付各項獎金)等。

3、配合提供予依法令執行之公務機關。

(四)方式:

1、電子文件、紙本或其他合於當時科技之適當方式。

2、符合個資法第20條規定之利用。

四、依據個資法第3條規定,台端就本人之個人資料得行使下列權利:

(一)得向本公司查詢、請求閱覽或請求製給複製本,而本公司依法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二)得向本公司請求補充或更正,惟依法台端應為適當之釋明。

(三)得向本公司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惟依法本公司因執行業務所必需者,得不依台端請求為之。

五、本公司基於上述原因而需要蒐集、處理或利用

台端之個人資料時,台端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惟若選擇不提供或是提供不完全時,本公司將可能無法提供完善之服務。

※【送出表單即表示已詳細閱讀並同意上述服務及聲明條款】


活動官網

活動地點資訊

地點:桃園市桃園區復興路161號9樓 (公司地址)
丰云世紀有限公司:桃園市桃園區復興路161號9樓

檔案下載

報名前預先登入、快速管理報名狀態:
more events詢問承辦人員
近期熱門活動...
© 2023 - 關於BeClass |  隱私權保護暨服務及聲明條款 |  聯絡我們  |  手機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