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運盃羽球挑戰賽
比賽日期:中民國 113 年 5 月 25 日(星期六)至 5 月 26 日(星期日)
比賽地點:美濃運動中心
截止日期:即日起至 113 年 5 月 12 日(星期日)止
報名費用:雙打新台幣$1000 元、個人單打新台幣$600 元。
報名費用請於(113/5/13)前繳交完畢,否則不予安排賽程。
賽程安排前,若因故未能參賽,所繳款項扣除行政作業費 200 元後歸還餘款。
**參賽選手報名就送羽球透氣衫+運動包包(1人1組,不看報名組數)**
比賽項目:
【A】一般組:男單、女單、男雙、女雙、混雙
大學院校體保生資格之認定為大專院校以羽球專長入學者(含甄審、甄試、獨招及高中擁有全中運前八記錄者(前列球員禁止參加一般組)
【B】國小低年級組 男單、女單、男雙、女雙
【C】國小中年級組 男單、女單、男雙、女雙
【D】國小高年級組 男單、女單、男雙、女雙
比賽辦法:
(1)本賽事採用中華民國羽球協會公佈之最新羽球規則(依世界羽球聯盟 BWF 新制所訂規則)。
平分時以勝點多者為勝,空點以 0 分計算,參賽球員皆不得兼點。
(2)雙打項目、個人項目皆採新制 25 分壹局(24 分平不加分)定勝負(13 分交換場邊)。
(3)比賽賽制依報名隊(人)數決定採循環賽或淘汰賽,於抽籤時宣佈。
(4)若採循環賽時,各隊勝負算法如下:
【A】勝一場得 2 分,敗一場得 1 分,棄權得 0 分,積分多者為勝。
【B】兩隊積分相等,勝者為勝。
【C】三隊以上積分相等,以該相關隊比賽結果依下列順序判定:
甲、(勝點和)÷(負點和)之商,大者為勝;如相等則以
乙、(勝局和)÷(負局和)之商,大者為勝;如相等則以
丙、(勝分和)÷(負分和)之商,大者為勝;如相等則以
丁、由裁判長抽籤決定之。
(4)出賽時,雙方球員必須全體列隊,核對各點出賽球員身份無誤後, 開始進行比賽。比賽結束前,若出賽球員有人、證不符之情況,得再次要求核對球員身份。
(5)各項組別的參賽資格,在競賽規程上皆有明文規定,於報名時敬請自重,勿存僥倖心態降 組報名,或冒名參賽。若於比賽期間被抗議或檢舉,並查證屬實後,則取消該球員資格, 該隊亦不予補人,敬請配合!!
(6)參加比賽時務必攜帶貼有相片文件正本、或服務識別證、或蓋有註冊章之有效學生證、或 體位分級表以備查詢,如有冒名頂替、資格不符者,則取消其比賽資格。
(7)若質疑對方球員資格問題者,請於賽前主動向裁判提出查驗身分,賽後將不予受理。
(8)為了使比賽順利進行,大會有權調度及安排比賽場次,各隊不得異議。
(9)參賽球員逾比賽時間五分鐘未出場者,以棄權論。棄權後其他賽程不得再出賽(時間以大 會所掛時鐘為準)。如遇賽程提前時,請依大會廣播出賽,如有特殊事故得依賽程表時間出 賽,並不宣判棄權;如遇賽程拖延,經大會廣播出賽二分鐘內仍未到場比賽者,即宣判棄 權,不得異議。
(10)比賽如遇撞場或連場,給予 5 分鐘休息,並請務必於賽前告知競賽組,以便調整賽程。
(11)比賽時如遇特殊事故必需改期或補賽時,得由大會競賽組宣布,各參加隊伍必須遵守。
(12)該組若不足七隊時,則採併組或取消該組比賽為原則。(13)若球員不服從裁判及裁判長之判決者、不遵守大會規定者,得取消其比賽
資格。
(13)若球員不服從裁判及裁判長之判決者、不遵守大會規定者,得取消其比賽資格。
競賽相關規定事項:
(1)各參加比賽單位,應於賽前 45 分鐘到場,雙打賽比賽前 20 分鐘要填寫出場名單,並送交競賽組。
(2)凡中途無故棄權退出比賽,則取消其後續賽程資格,成績不予計算,之後出賽權亦取消。
(3)獎狀發放時,教練欄位最多填寫二人。
申訴規定:
(1)對參賽球員身份有疑義時,應於球賽開始雙方列隊時提出,經雙方檢查身份證件,如有不符者,則判定該點為空點,空點後不再繼續比賽。
(2)如有抗議事件,除當場口頭抗議外,須於事實發生後三十分內具正式抗議書經教練簽章, 送大會審查。並繳交保證金新台幣$5,000 元整,以大會之判決為終結,不得再抗議。若抗 議成立,保證金退回,不成立保證金沒收,不得異議,抗議時間內球賽不得停止。
歡迎工商團體和各單位鼎力贊助,贊助名單將公佈於比賽場地、秩序冊及美濃運動中心粉絲頁中 (請與歐佳和先生聯絡 0952788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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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費匯款資訊:
土地銀行 台東分行
帳號:037005517771
戶名:楊茵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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