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徵件日期:即日起至111年6月19日(日)止(以郵戳為憑)
貳、報名資格【符合一項條件即可報名】
一、設籍於新北市且年齡滿18歲之民眾。
二、年齡滿18歲且目前於新北市政府各機關所屬備案運用單位擔任志工者。
參、徵件內容:
一、徵件組別:
(一)社會福利、衛生保健及行政服務組:男性志工從事社會福利類、衛生保健類及行政服務(包含櫃台服務、資料整理等)之服務紀錄照片。
(二)其他類別服務組:男性志工從事非社會福利類、衛生保健類及行政服務類之服務紀錄照片,包含導護服務、環境保護(育)、義消(警)、文化導覽等。
二、作品格式:
(一)使用數位相機(500萬畫素以上)或手機拍攝,僅接受電子檔,不接受黑白作品,請以照片原件原檔投稿,檔案大小須至少1MB以上,檔案格式為JPG檔,橫式或直式皆可。
(二)繳交作品之檔案名稱請統一為「作者名-作品名」,例:陳小志-志在新北。
(三)參賽投稿者必須與被拍攝者為不同人,參賽作品主題須明確表現男性志工於新北市執行服務或支援各類型活動,每位參賽者投稿作品兩組累計至多3張。
(四)參賽表內容請詳實填寫,創用CC授權同意書請務必先行填寫與簽章。
肆、評分標準:主題性(含文字說明)60%、攝影技巧及構圖40%。
伍、收件方式:親送、郵寄及電子郵件。親送、郵寄地址為「241061新北市三重區溪尾街73號3樓新北市志願服務推廣中心張芷姍社工收」
陸、獎勵辦法:
一、社會福利、衛生保健及行政服務組:
(一)特優一名:獨得獎金1,500元及獎狀1紙。
(二)優等一名:獨得獎金1,000元及獎狀1紙。
(三)佳作五名:獨得獎金500元及獎狀1紙。
(四)入選數名:精美禮品及獎狀1紙。
二、其他類別服務組:
(一)特優一名:獨得獎金1,500元及獎狀1紙。
(二)優等一名:獨得獎金1,000元及獎狀1紙。
(三)佳作五名:獨得獎金500元及獎狀1紙。
(四)入選數名:精美禮品及獎狀1紙。
【註】:
1.兩組得獎名額得依實際投稿狀況進行流用調整。
2.佳作以上得獎者將於111年9月5日(一)男性志工服務成果展開幕活動公開頒獎。
柒、評選流程:
一、作品收件:即日起至111年6月19日(日)止【以郵戳為憑】。
二、作品評選:111年7月20日(五)【由主辦單位聘請攝影專家、志願服務學者、社會公正人士及社會局志願服務業務主管共5人組成評選小組】。
三、結果公告:111年8月12日(五)下午5時前公佈於「新北市志願服務推廣中心」網站【政府公告區】,得獎作品另發函通知,未入選作品不另通知。
四、作品展覽:111年9月5日(一)至9月8日(四)於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1樓東側大廳「英雄本攝服務成果展」展出。
★其他比賽詳情請見活動官網簡章:https://vtc.org.tw/ch/modules/tadnews/index.php?nsn=2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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