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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臺南市社區整合服務中心A個案管理專業人員訓練(第一梯次)--外縣市請等05/20再報名 (2024-06-21)(報名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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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照人員服務證明小橘卡:
長照人員服務證明小橘卡提供目前長照任職服務單位已登錄且需在有效期限內,(若目前於個管單位還未取得長照小卡,可提供前一個長照工作單位服務期效內ex:居服單位居督長照小卡,需在期效內) (若是在醫院單位出院準備、失智共照或居家護理請提供執業登記+在職證明)
檔案大小上限:5,000KB
檔案類型:圖形(jpg、png、gif)、Pdf 檔
A個案管理人員參訓資格::
需符合上述三款資格人員,請填妥報名表後至05/10(五)下午17:00前先e-mail個人初審資料電子檔至mpa2950230@gmail.com予辦課單位承辦人楊個管師先進行初審檢視參訓資格。 若初審電子檔符合參訓資格,會以e-mail通知,請學員接到mail通知後於05/17(五)下午17:00前郵寄紙本資料(影本或列印資料均需蓋與正本相符+私章)至 (708台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325號4樓 樹河社會福利基金會 楊個管師收)。
用餐:


專業繼續教育積分/結業證書
1.學員於課程期間全程參與,並於課程結束後繳回問卷調查表,本課程研習為20小時訓練,另申請社工師及護理師繼續教育積分請收到結業證書後再上網查詢。
2.參訓學員應全程參與課程至結束;遲到或早退超過15分鐘或冒名頂替者,其結訓證書及社工師、護理師繼續教育積分均不予認定。
3.結業證書於課程結束後一週內,承辦單位另公函送件至台南市政府社會局照顧管理中心審查核定(行政及公文往返作業時間約1個半月-2個月),待社會局照管中心核定後會立即統一寄出結業證書,請學員不需於課程結束後一直致電承辦單位徵詢送件及寄發證書進度。
退費需知
1.訓練機關團體倘未能如期開班者、經縣市主管機關撤銷所核定之訓練班次或因本訓練單位未落實參訓學員資格審查,致有學員不符發證資格,應全額退還受訓對象繳納費用。
2.學員因個人因素停訓者,辦理退費請提供匯款郵局或銀行帳號(退費會扣除匯費30元),按下列辦理退費:
(1)需於開課前5天(不包含六、日)自行來電取消報名始能全額退費(退費會扣除匯款手續費30元)。
(2)未於開課前5天(不包含六、日)來電取消報名者,仍可接受取消報名,但恕無法退費。
課程注意事項
1.為執行受訓對象身分確認,報名資料經承辦人員進行初審作業,初審資格不符合者不得參訓。初審通過公告後3天內匯款,課程報名以匯款順序排列報名順位。
2.主辦單位保有開課或更動講師、課程之權利,如有變動將公告於報名網站
3.為維護課程品質敬請學員準時參訓。若冒名頂替者經查證屬實,將不予發放結業證書、認證積分及退費。
4.原預計開課日期,如遇颱風天災等不可抗拒因素致課程需延期或暫停實施,經政府公告停班停課,將不另通知停課但會通知擇期舉行時間。
5.請學員注意上傳報名資料需確認正確,並妥善保管結業證書,若因此造成製作證書資料錯誤或證書遺失申請重新補發均採郵寄方式且需繳交工本費100元及掛號費45元。
6.本課程提供午餐,會場備有茶水及咖啡包,為響應環保不提供紙杯。請參加學員自備環保杯及原子筆。
7.上課地點有冷氣空調,請學員自行攜帶外套;因座位有限,請勿帶眷屬入場。
8.為尊重智慧財產權,上課場內請學員勿拍照、錄影、錄音。另研習報名資料僅供本研習相關作業使用,不做其他用途。
9.若對受訓課程有相關疑義,可來電洽詢承辦人。
報名確認,我已閱讀課程注意事項、防疫措施及退費標準,並且確認個人資料無誤::
請學員再次檢查報名資料是否填寫繳交完成,謝謝-


[查詢]、[編修]、 [X不可取消]
※同一承辦人員其他活動報名表

報名截止
本課程依報名匯款順序,目前報名已額滿,若本場次未報名到的學員,可於05/20(一)上午10:00於beclass網站留意後補開放報名訊息,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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