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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學年度臺中市身心障礙學生獎補助金校內申請表(賴厝國小)(報名截止)
※ 學生姓名
※ 家長電話
※ 學生年級






學生班級














※ 申請項目(只能擇一申請)
1.獎學金申請資格(成績80分以上品行優良。或代表學校參加政府核定之競賽或展覽表現優異獲獎。2.助學金(成績60分以上品行優良,且有清寒證明文件)



應檢附證件說明
應檢附證件(1樣即可)
1.申請獎學金者:
代表學校參加政府核定之競賽或展覽表現優異獲獎,
□國際性比賽 □全國性比賽 □縣市政府比賽
◎參加相關單位、校外(內)競賽獲獎表現優異者
□市長獎 □模範生 □校外相關單位之比賽(個人賽) □校外相關單位之比賽(團體賽) □校內相關競賽
◎擔任班級幹部表現優異者
□1學期 □2學期
2.申請助學金者:
低收證明、中低收證明,或其他清寒證明
證明文件上傳
檔案大小上限:5,000KB
檔案類型:圖形(jpg、png、gif)、Pdf 檔

※目前報名數:0[查詢]、[編修]、[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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