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團名稱 | |
社團須配合辦理事項(第四點務必留意) 1.需檢附指導老師個人學經歷及專長證明文件(依臺中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課後社團活動實施要點第六點辦理),相關個資提供學校做教育場域不適任查詢。
2.開班基本人數:小齡班7人、一般班8人,每節上課時間1-3小時不等,給薪標準請參閱表格。材料費另計。
3.社團活動需詳列每次教學進度表並依教學進度實施,如有更動須於備註欄註明。
4.每次活動需確實點名掌握學生出缺席,並紀錄學生學習狀況,若無法確實掌握學生出缺席狀況,請勿申請開班。點名表由學務處提供。
5.各社團需規劃教學成果展示計畫,並配合學校需求做展覽、表演、或參加比賽活動。 |
| ※ 我已詳閱說明,並向訓育組諮詢過詳細辦法,並同意遵守校方規定。 | |
| ※ 我同意所填報的個資可供僑仁國小學務處建檔運用於社團相關事務。 | |
| ※ 申請上課時段 | |
| ※ 招生下限(人) | |
| ※ 招生上限(人) | |
| ※ 招生年級限制 | |
| ※ 材料費與課程進度(檔案在最上方) | |
| 申請公司(工作室) | |
| 公司聯絡人 | |
| 公司電話 | |
| ※ 授課教師姓名 | |
| ※ 授課教師手機號碼 | |
| ※ 授課教師生日 | |
| ※ 授課教師身分證字號 | |
| ※ 授課教師居住地址 | |
| ※ 授課教師健保投保狀況 | |
| 授課教師教學經歷或能力證明 | |
「代理教師」填寫說明 (無則免填) 各社團如有代理教師,請固定一位,亦須遵守上述「社團須配合辦理事項」。以下請提供社團代理教師相關資料,協助學校進行系統查詢,學校將依「不適任教育人員之通報資訊蒐集及查詢處理利用辦法」辦理查詢作業。 |
| 代理教師姓名 | |
| 代理教師手機號碼 | |
| 代理教師生日 | |
| 代理教師身分證字號 | |
| 代理教師居住地址 | |
| 代理教師健保投保狀況 | |
| 團報資料 |
§ 請點此處填寫團體報名資料 |
| 總金額 | ***元 (依據人數計費:每人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