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課程內容依勞動部「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繼續教育時數、課程及抵免規定」規劃。
伍、錄取人數及備查
一、錄取人數:每堂課各錄取40人。
二、審查公告:依照每門課程審查日期及時間於本會官網公告,另mail通知錄取名單。
三、錄訓方式:
(一) 執行報名人員初審作業,報名人員須檢具資格證明文件,如學歷證明、工作證明等,初審不合格者,不得參訓。
(二)學員錄訓順序原則如下:
1.服務於桃園市轄內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學校、醫療單位,且現職從事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相關服務者優先錄取。
2.屆期需申請專業人員資格認證證明者。
3.機關認定轄內有必要受訓之其他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
4.倘有名額開放外縣市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相關服務人員。
5.從事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相關工作者。
6.機關依職務需求指派之人員不受上述限制。
陸、 課程內容與注意事項
一、若學員因故放棄該堂參訓機會,請於開課前3個工作天告知方案承辦人員,並將依備取次序遞補之。
二、遲到、早退或中途離席時間超過15分鐘以上者,以缺席論。
為響應環保,請自行攜帶環保杯。
三、本次課程依契約要求將全程錄影,做為主辦單位日後成果紀錄使用,報名課程即表示同意主辦單位使用肖像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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