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申請條件:
(一)本校一至六年級學生。
(二)家境清寒(符合以下其中之一)
1、區公所列案(中)低收入戶證明者。
2、經導師訪查確屬清寒者。
(三)前學期成績:110學年度上學期各領域學業成績在八十分以上,且日常生活表現良好者。
三、名額及金額:
(一)名額:12名。(每學年2名)(如符合申請者超出名額時,一戶以最高年級之學生1位通過為原則)
(二)金額:每名1,000元
四、申請日期:每年申請一次,本次111年3月4日起至3月11日(五)止,逾期不受理。
五、申請方式:由導師填寫申請書及上網填報後,交由註冊組彙辦。
填報分數請填110學年度上學期該生各領域成績。
六、繳交文件:
1、申請書。
(1)導師於111年3月11日(五)前上網填報後,於3/14(一)至教務處領取申請表。
(2)學生、家長、導師完成申請表簽名後,於16日(三)前交至教務處。
註:申請資料不完整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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