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興大附農110學年度全校運動大會融合趣味競賽競賽規程
一、宗 旨:為慶祝校慶並積極響應政府推展全民體育活動之意旨,增進學生身心健康、促進合作、進取互助之團隊精神,藉以提高學習效率。
二、主辦單位:學務處體育組
三、競賽日期:民國 110年11月5日(星期五)。
四、競賽地點:本校操場。
五、參加資格: 高一、高二限報疊杯競速,高三限報老漢推車
六、競賽分組:男女混合組隊。
七、競賽項目及參加人數
(一)疊杯競速:每班8人不限男女另需加職能科同年級2人參加,每隊合計10人。
(二)老漢推車:每班8人(男女各4人)另需加職能科同年級2人(職能科不限),每隊合計10人。
★若男女人數不足時,可採聯隊的方式報名。(跨年級報名高年級組,同科同年級以聯隊報名,如××科聯隊)
八、報名辦法
(一)日 期: 110年10月1日(星期五)中午12:00前報名,逾期以棄權論。
(二)報名請掃描右列QRCODE
九、趣味競賽方法及規則
(一)各單位出場比賽次序事先由競賽組抽籤決定之。
(二)比賽前20分鐘到達檢錄處檢查人數,點名二次不到或人數不足者,即以棄權論。
(四)每項每班最多限報名一隊。
(五)趣味競賽項目:
1、疊杯競速
(1) 每班8人不限男女另需加職能科同年級2人參加,每隊合計10人。
(2) 比賽採計時決賽制,最後一組跑回起點線後,依時間先後判定名次。
(3) 在籃球場以接力方式完成。第一人在底線後,聞發令聲跑至罰球線將一組疊杯(6個)由左至右依序排成3-2-1金字塔型(須疊成金字塔不掉落),再跑到中線最後的角錐處繞回疊好的金字塔,再依序由右至左向下收杯成6個一長疊,直到全隊所有人皆完成比賽止。(請參考以下圖示)。
(4) 器材:疊杯一組6個。
2、老漢推車
(1) 每班8人(男女各4人)另需加職能科同年級2人(職能科不限),每隊合計10人。
(2) 比賽採計時決賽制,最後一組跑回起點線後,依時間先後判定名次。
(3) 比賽開始,每棒要將放滿球的獨輪推車,推至前方20公尺處折返點後折返,再將獨輪推車推回原點交給下一棒,依此繼續進行至最後一棒。
(4) 比賽進行中需以不掉球方式前進,推車行進時不得用手觸摸球,如果掉球需將獨輪推車放置原地,將球撿回車內,才能繼續前進進行比賽。
(5) 器 材:籃球、排球、足球、獨輪推車。
十、申 訴
(一)凡規則有明文規定及同等意義解釋者,以裁判之判決為終決,不得提出異議。
(二)比賽進行中如有不服從裁判之意見時,得由其領隊或隊長以書面向大會提出申訴,
由大會審判委員會判定之其判決即為終決。
(三)各項申請書由各單位領隊簽名蓋章後在事實發生半小時內提出。
十一、獎 勵
團體趣味競賽:每項錄取前三名,由大會頒發錦旗、獎金。
(第一名:1000元、第二名:600元、第三名:400元)。
十二、附 則
(一)領隊:由各班導師擔任之。
(二)每單位以未參加各項競賽之人員優先報名。
(三)各參加單位必須穿著適合運動服裝。
(四)隊員資格如有不符事實者,一經查覺即停止該項繼續比賽資格,已完賽之成績亦不予計算。
(五)凡無當場比賽之運動員,不得擅自進入競賽場地,屢犯者即取消該項比賽資格。
(六)經註冊之運動員,不得有無故棄權、違背運動精神不正當行為或不服從裁判等情事,否則簽請議處。
(七)凡有先天性疾病或身體不適者,將嚴禁報名參加所有競賽,如因此發生意外事故自行負責。
十四、本規程經籌備委員會議通過,陳校長核定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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