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他人、成就自己」
一、說明:
(一) 為加強廣大服務,擴大社會團體及個人參與社會服務工作。
(二) 鼓勵熱心人士參與教育志願服務工作,協助推動社會教育服務、宣導工作。
(三) 擴大服務層面並紓解本協會人力之不足。
二、招募對象:
(一) 年滿18歲以上 , 須本於自由意願 , 從事志願服務工作者。
(二) 能 中、長期固定提供部份時間 參與服務而不支領酬勞者。
(三) 儀容端莊、熱心公益、身心健康、服務熱忱。
(四) 具有活動帶領、親子教學、社會服務志工經驗者尤佳。
三、工作內容
(一) 服務志工 : 活動會場 , 設備、器具就位準備 ; 協助聽友、學員報到、招待。
(二) 美編志工 : 活動影像記錄、編輯 ; 文宣海報設計 。
(三) 教育志工 : 辦理社區年度「公益講座」、「親子共學營」教學助理、輔導相關工作。
(四) 行政志工 : 協助本會會務工作分配、總務、文書及聯繫工作。
(五) 宣導志工 : 協助各項活動宣傳、招募相關事宜。
(六) 傳媒志工 : 活動文字記錄露出、活動攝影(錄影)、新聞採訪。
(七) 文康志工 : 規劃辦理志工聯誼活動。
四、服務地點 、 時間
(一)「市民公益講座」。 地點 : 依照志工團最新公告
日期:(依據正確公告日期時間)。
(二)「關懷老人 , 幸福傳愛」。地點 : 各老照中心服務單位
日期:每個月周六、日 (依據正確公告日期時間)。
(三)「關懷老人 , 幸福傳愛」。地點 : 各老照中心服務單位
日期:依據正確公告日期時間。
(四)「親子共學培力營」。地點 : 各國民小學
日期:寒暑假期間 ; 或周六、日 (依據正確公告日期時間)。
六、志工權益
(一) 享有免費志工專業訓練 。
(二) 中、長期志工考核通過 , 可有油資或誤餐補貼。
(三) 全勤及績優志工另有年終表揚餐會和獎勵。
(四) 可領有志工服務時數條 , 暨申請榮譽志工(300小時/三年)。
(五) 享有志工團體平安保險。
七、志工義務
(一) 繳交年費 NT 300元 / 年 。
(二) 確實參加志工團辦理活動 ( 會議、訓練與社會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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