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防制新興毒品之擴散,使特定營業場所業者提高反毒知能,避免在其經營之場所內發生毒品案件,首先是特定營業場所從業人員之毒品防制教育訓練,讓從業人員認識毒品的危害及矯正對毒品的錯誤認知,進而營造營業場所安全無毒的娛樂環境。
二、計畫依據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31條之一、特定營業場所執行毒品防制措施辦法。
三、計畫目的
1.建立特定營業場所從業人員正確的反毒觀念,提昇其毒品防制之覺察力。
2.使特定營業場所從業人員藉由毒品防制知能學習,提升毒品防制管理機制。
3.賦予特定營業場所業者拒毒善良管理人之責,以建構無毒場域。
4.期達到本市全面防制毒品之功效。
5.配合防疫,參訓當日請務必佩戴口罩。
四、報名資訊
1.參加對象:特定營業場所從業人員。
2.報名聯絡人:陳思華個管師、聯絡電話:06-6357716分機182。
3.參加日期與時間:11月17日下午2點30分(下午2點開始報到)。
4.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期間,若出現發燒及呼吸道症狀、咳嗽等類流感症狀,應儘速就醫後在家休養,避免參加今年10月15日訓練場次,請擇本年度其他場次參訓。
五、注意事項
1.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31條之1第1項第2款規定,特定營業場所應指派一定比例從業人員參與毒品危害防制訓練。按個別營業場所,應各別指派人員參訓,以執行毒品防制措施之履行義務,防制毒品危害。(一人只能代表一家營業場所)。
2. 場次
第一場次:109年3月5日(星期四)下午2點半~5點10分 衛生局東興辦公室五樓(臺南市新營區東興路163號)
第二場次:109年8月18日(星期二)下午2點半~5點10分 衛生局林森辦公室五樓(臺南市東區林森路一段418號)
第三場次109年10月15日(星期四)下午2點半~5點10分 衛生局林森辦公室五樓(臺南市東區林森路一段418號)
第四場次:109年11月17日(星期二)下午2點半~5點10分 衛生局林森辦公室五樓(臺南市東區林森路一段418號)
3.課程流程表
課程內容 | 主講人 | |
14:00- 14:25 | 報到 | |
14:25- 14:30 | 長官致詞 |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 陳月英科長 |
14:30- 15:30 | 毒品防制作為及法令 | 臺灣臺南地方檢查署 周盟翔 主任檢察官 |
15:30- 16:30 | 安心上班-認識毒品危害及通報方式 |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 (犯罪預防科) 黃東偉 警務正 |
16:30- 16:40 | 綜合討論 | |
16:40- 17:10 | 自殺防治守門人宣導 | |
17:10 | 賦歸 |
近期熱門活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