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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度全國小學盃匹克球錦標賽_報名系統

活動日期:2020-09-27

活動說明

109年度全國國小盃匹克球錦標賽 競賽規程
一、目的:推展匹克球基層發展、培育國小基層匹克球選手,並透過比賽的舉辦讓選手增進比賽經驗提升球技。
二、主辦單位:中華民國匹克球總會、樹德科技大學
三、承辦單位:樹德科技大學體育室、高雄市匹克球運動協會
四、協辦單位:立法委員許智傑服務處、樹德科技大學休閒遊憩與運動管理系、金超力體育事業有限公司
五、核准文號:教育部體育署臺教體署全(三)字第1090027116號。
六、比賽日期:109年9月27日(星期日),08:30報到檢錄。
七、比賽地點:樹德科技大學行政大樓-禮堂,高雄市燕巢區橫山路59號。
八、比賽組別:(1)國小男子雙打賽、(2)國小女子雙打賽。

(一)建議以學校為單位報名參賽為原則,每校不限報名隊數,人數不足以配隊時,不同學校亦可配隊報名參賽。
(二)女子可參加男子雙打賽,唯男子不得參加女子雙打賽。

九、參賽資格:限各縣市公私立國民小學在學學生報名參加。
十、比賽規則:採IFP比賽規則、採發球得分制。
十一、比賽賽制
各組預賽均採3隊小組循環,取分組前2名晉級決賽。
決賽採重新抽籤,再進行單敗淘汰。
十二、比賽辦法
(一)採1局11分制,一方已獲得6分時,雙方須進行場地交換。已獲11分者須領先對手2分(含)以上才能勝出,否則須繼續進行,若雙方比數為12:12時,以先獲得13分者為勝方。勝方獲積分2分,負方獲得積分1分。
(二)循環賽積分相同時,其判定勝負之順序如下:
1.兩隊積分相同時,以該兩隊比賽之勝隊獲勝。
2.如遇三隊或三隊以上積分相等時,以該相關隊比賽結果依下列順序判定:
(1)(勝點數)-(負點數)之差大者獲勝 。
(2)(總勝分)-(總負分)之差大者獲勝 。
(3)如仍無法判定名次時,則由裁判長主持抽籤決定。
(三)比賽前由裁判員進行擲硬幣,決定那一方先選場地及發球權。
十三、報名方式 
(一)報名時間:即日起至自109年9月15日截止。
(二)參賽報名網址:https://www.beclass.com/rid=2443d6c5f3353c202e36
(三)報名費用:每隊新台幣300元。大會提供每位選手午餐1份及礦泉水1瓶。
(四)報名費繳交
1.ATM(匯款)轉帳:請先轉帳至中華民國匹克球總會帳戶,並將轉帳(匯款)日期及金額填入報名表格,以便核對。
 臺灣銀行鳳山分行(銀行代號:004 ),帳號:025001198347,
 戶名:中華民國匹克球總會。
2.洽詢電話:
(1)樹德科技大學體育室 沈英俊組長 07-6158000轉分機2851。
(2)中華民國匹克球總會 副理事長 洪國峻0933331101。
3.各組報名隊數若不足3隊,取消該組項目,並無息退費。
十四、比賽獎勵
各組頒發獎勵原則:
(一)該項目參賽隊數6隊以下錄取前2名頒發獎盃各2座、獎狀各2張,第3~4名並列頒發獎狀各2張。
(二)該項目參賽隊數7~12隊錄取前4名(第3~4名並列)頒發獎盃各2座、獎狀各2張,第5~8名並列頒發獎狀各2張。
(三)該項目參賽隊數13隊以上錄取前4名頒發獎盃各2座、獎狀各2張,第5~8名並列頒發獎牌各2面、獎狀各2張。
十五、抽籤
於9月16日下午14時假樹德科技大學體育室會議室進行各組錄影抽籤,各組賽程並於9月17日公告於樹德科技大學體育室最新消息及中華民國匹克球總會Facebook粉絲專頁。
十六、十六、罰則
(一)報到檢錄須出示在學證明以備查驗,違者以棄權論,並取消其比賽資格。
(二)參賽選手穿著同樣式或同色系服裝出賽為宜。
(三)比賽進行中嚴禁未比賽選手提示比賽中選手,比賽中選手之手機不得攜帶進入比賽場地,比賽中一律不得接打手機,違反者以「違反運動員精神條例」裁定棄權。
(四)每場比賽經大會公告開賽後,逾時5分鐘未出賽者,經裁判員及裁判長簽認後,該場次比賽之逾時選手以棄權論處。
(五)若有冒名頂替之情事,冒名者以及被冒名者,皆以「違反運動員精神條例」論,處以棄權論處外並請離會場,其所參賽紀錄一律取消,並不得再參賽。
(六)選手均應遵守規則及大會紀律,不得以抗議手段或不良言語向大會裁判及賽程人員有不理性之行為,違者大會有停止該選手比賽之權利。
(七)非當場比賽之選手,不得進入比賽場地內,比賽已結束之選手應迅速離開比賽場地,不得藉故停留在場內。
(八)會場內一律禁止吸菸及使用閃光燈,違者經勸阻不聽,得由大會請離會場。
(九)比賽期間如有選手互毆、侮辱裁判等嚴重情節發生,除停止該選手出賽外,並報請警察機關處理,並停止該選手參加本會所舉辦之各項比賽2年。
十七、申訴 
(一)凡比賽發生非規則或無明文規定之問題,則由審判委員會決定之,其決定即為終決。
(二)選手之參賽資格申訴,應於比賽開始前提出,其他申訴均應在該比賽後30分鐘內由選手提出,並繳交申訴保證金3,000元,否則不予受理;申訴成立時保證金退還,否則予以沒收。
(三)申訴以大會審判委員會之判決為終決。
十八、附則 
(一)主辦單位依教育部體育署規定承保公共意外責任險總保險金額3400萬元額度,請選手務必攜帶健保卡以備不時之需。
(二)參賽人員相關費用(如個人保險、交通及食宿等)請自理。
(三)若有未盡事宜得由承辦單位另行公佈實施之。比賽期間發生之突發事件,為本競賽規程未載明時,則為大會之判決為終決。
(四)如遇特殊事故須更改賽程時,經主辦單位口頭或書面通知,各隊不得異議。
(五)若有疑問歡迎來電,相關資訊請上中華民國匹克球總會Facebook粉絲專頁查詢。

活動官網

活動地點資訊

地點:高雄市燕巢區橫山路59號 (樹德科技大學行政大樓-禮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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