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第30屆第四次理監事聯席會議案由三決議辦理:
投票日期:109年8月20日0900-1500 ,1500開票
案由三:第31屆理監事候選人推薦原則暨投票方式,提請審議。
提案者:人事組
說 明: 經本次會議審議通過後將正式邀請並徵詢參選意願並建立候選名單後公告。本次會議需決定本屆採通信投票或現場投票方式進行並於決議後公告並呈報內政部備查。
決 議1:超過半數同意通過採現場投票方式
決 議2:超過半數同意通過候選人推薦原則
(一)理監事會議推薦
理監事會議邀請推薦對象:
1.第30屆理監事
2.第30屆諮詢委員名單
3.歷屆主辦會議者
候選名單於三月份第五次理監事聯席會議納入審議及連署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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