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本招募計畫依據「109年勞動部補助地方政府參與推動中小企業工作環境輔導改善計畫」辦理。
貳、 報名資格:
一、大專以上理工相關科系畢業,並有3年以上之職業安全衛生工作經驗。
二、具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資格,並有3年以上之職業安全衛生工作經驗。
三、具有勞動檢查員3年以上相關工作經歷者。
四、任教於大專院校職業安全衛生相關科系,具2年以上教學經驗者。
備註:需具備基本電腦操作及中英文打字文書處理能力。
參、 報名日期:
即日起至108年01月31日(一)止,限額1名。
肆、 報名方式:
一、採線上(本頁面)或紙本報名(報名表下載),送至澎湖縣政府社會處(馬公市治平路32號,第二棟一樓)
二、檢附資料若提供不實資料或遺漏,視同資格不符,本處保留錄取資格審核權。
三、本報名表所蒐集個人資料,將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只針對本次職業安全衛生輔導團招募甄選之目的進行蒐集、處理及利用,不做其他用途(如不同意者請勿報名)。
四、通過審查者本處將會另行以email通知。
伍、 職業安全衛生輔導團任務:
針對中小企業實施職業安全衛生輔導,提供防災宣導資料與諮詢服務,並實施進階專業輔導改善,第一次輔導(以下簡稱一輔)以現場安全衛生輔導為主、第二次輔導(以下簡稱二輔)為追蹤改善成果及協助改善安衛設施器具之小額補助申請等相關服務。
一、執行輔導項目:
(一)、 輔導事業單位改善機械安全防護設施。
(二)、 輔導事業單位訂定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三)、 輔導事業單位實施自動檢查。
(四)、 輔導事業單位辦理勞工體格(健康)檢查與管理。
(五)、 輔導事業單位辦理職業安全衛生教育及預防災變訓練。
(六)、 輔導事業單位危害性化學品標示及作業環境監測制度之推動。
(七)、 提供宣導職業安全衛生資料。
(八)、 安衛設施器具之改善小額補助申請。
(九)、 其他有關檢查機構檢查結果應改善事項。
二、執行輔導比例:
(一)、一輔每日上限為3家、二輔每日上限為2家;若同一天執行一輔與二輔,上限為一輔2家和二輔1家。
(二)、一輔超過15件者,二輔件數應達一輔件數三分之一,但不超過二分之一,實際執行情況依輔導量斟酌。
(三)、協助事業單位申請中小企業改善安全衛生設施及器具(小額補助)。
(四)、年度輔導案件數至少完成5件以上。
三、活動參與:參與勞動部及本處辦理相關工安宣導活動,如職場安全健康週促進活動、工安觀摩會及各項防災宣導會、座談會等。
四、以上均列入年度輔導員評核指標檢討案件輔導品質及數量,如不適任者,下一年度不予錄取。
陸、 輔導時間:
一、事業單位平日上班時間內輔導(需自備交通工具)。
二、輔導期間須配合參加勞動部及本處所辦理之必要專業訓練課程,並不得缺席輔導員職前訓練。
三、如無法配合輔導時間者,請勿報名。
柒、 輔導對象:
澎湖縣轄內各製造業、營造業、服務業之事業單位
捌、 輔導地點:
澎湖縣轄區為主,由本處參考報名者所勾選之地區及整體考量等因素後分配。
玖、 輔導費用:
職業安全衛生輔導團成員均為無給職,本處亦無提供公務車使用,成員需自備交通工具、數位相機、文書處理電腦(輔導報告需上傳至中小企業安全衛生資訊網)等工具,惟為體恤成員辛勞,每一場次(家)完成第一次輔導核給輔導費500元,若完成第二次輔導則另核給專業輔導費1,000元。
壹拾、 輔導期間:
自108年3月1日至108年11月30日止(實際輔導日期,以本處通知為主,如年度輔導目標件數提前達標則結束年度輔導任務)。
壹拾壹、招募流程:
填寫申請表(上傳文件送審)→資格審查→通知是否錄取→編製名冊→送交勞動部備查→本處發放服務證件(輔導期間結束需繳回本處)→ 參加職前訓練→臨廠(場)輔導。
壹拾貳、聯絡方式:
澎湖縣政府社會處勞工行政科
電話:06-9274400#333 余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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