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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10.25(五)勞動事件法勞基法課程

活動日期:2019-10-25

活動說明

台灣產業訓練協會

【勞基法、工資、薪資設計暨勞動事件法實務解析班】

  學習目標:成為企業頂尖顧問精準規劃薪資、勞動條件避免勞資爭議問題。

  講    師:吳暢言老師(順寶管理顧問有限公司總經理)

  課程內容:

    一、勞基法第23條於105年12月21日修訂立法:

        規定雇主應置備勞工工資清冊,將發放工資、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

        工資總額等事項記入(薪資表中)。工資清冊應保存五年。

    二、勞動事件法立法院於107年11月09日三讀立法通過。

         1、第37條規定,工資有爭執、爭議時,雇主要負舉證責任。

         2、第38條規定,工時有爭執、爭議時,雇主要負舉責證任。

         3、雇主現在是要尋求解決之道,等109年實施有爭議時再找律師也解決不了問題。

    三、薪資表上應領工資=投保薪資(含獎金、津貼、加班費、全勤)

 四、公司發給勞工工資(薪水),每個項目都有憑證 :

            憑證(摘要) 例如 :

            年終獎金,是應稅,免列入投保薪資投保。

            伙食費,是免稅,應列入投保薪資投保。

            全勤獎金,是應稅,應列入投保薪資投保。

    這是人資會計的難題。

    這就是為什麼要上這個課程重要性的原因,真正要了解的是雇主。

 五、投保薪資(以多報少)

            (1)行政罰  勞保局、健保署處罰鍰。

            (2)刑事罰  運氣不好可能被判徒刑數月(地檢署)。

            (3)以多報少,雇主負損害賠償責任(法院)。

主辦單位台灣產業訓練協會  ※順寶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上課日期:108年10月25日(星期五) 時間:9時~12時

◎上課地點: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50號13樓之35 (新光三越站前站大樓隔壁)

            電話:02-23610268 ※戴班長0935523758

費用:新台幣1000元整(現場繳費)  

活動地點資訊

地點: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50號13樓之35 (亞洲廣場大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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