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補助行政機關落實勞資會議機制實施要點」辦理。
二、目的:自勞動基準法修正公布後,勞資會議議題甚為重要,考量目前具一定規模之事業單位並未能清楚了解法令規範及運作合法性,故特辦理旨揭活動協助勞資會議勞方代表增加其知能及協商能力,進而促進勞資合作、凝聚共識,創造勞資互利和諧局面。
三、辦理方式:延聘專家學者擔任講師講授課程。
四、辦理單位:屏東縣政府勞工處
五、辦理時間:108年10月23日(三)上午9時至12時30分
六、辦理地點:屏東市自由路17號(勞工育樂中心)3樓 305教室。
七、訓練對象:以本縣所轄已設立勞資會議之事業單位為對象,並以勞方代表參加為原則。
八、課程時間表:
時間 | 內容 | 主持人 |
09:00-09:30 | 報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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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09:35 | 致詞 | 行政機關代表 |
09:35-11:05 | 勞資會議相關主題-辦理勞資會議勞方代表培訓活動及注意事項 | 延聘專家學者擔任講師 |
11:05-11:20 | 休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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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12:30 | 綜合座談 | 行政機關代表及專家學者 |
12:30~ | 賦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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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注意事項:
(1)主辦單位與執行單位保有場地、課程與師資臨時變動之權利。
(2) 訓練當日提供午餐便當,素食者請於報名時註明;另為響應環保政策,不提供紙杯,請學員自備環保杯使用。
(3) 如遇不可抗力之特殊狀況(如颱風、地震),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相關作業規定為主。
(4)本活動有助於促進企業內部勞資關係和諧,請單位給予參加者公假1日。
十、活動及報名相關問題或其他未盡事宜,請逕洽勞工處勞資關係科(08-755-8048#302)黃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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