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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一、本宣導會於全程參與之人員活動結束後,依參加人員之身分屬性分別登錄相關時數或發給在職教育訓練證明如後所述:
(一)從事勞工健康服務之護理人員: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8條規定,於「勞工健康服務人員暨教育訓練系統」登錄時數(現場不另發給證明)。
(二)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將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規定,核發在職教育訓練紀錄(課程結束當天發給)。
二、本次宣導會以從事勞工健康服務之護理人員為優先,如非前述人員,本處保留錄取資格。
三、同一事業單位限推派一人參加,並以桃園轄內事業單位為優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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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勞動檢查處「108年度職業安全衛生宣導會-母性健康保護」
1.依據:108年度勞動部補助地方政府參與推動中小企業工作環境輔導改善計畫。
2.目的:為促進事業單位對於職場安全及健康採取之措施,配合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1條有關母性勞工健康保護之規定,確保女性勞工與其子女之身心健康,以共同推動事業提供友善舒適職場與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並依相關法令確實執行為目標。
3.主辦單位:桃園市政府勞動檢查處
4.協辦單位:經濟部工業局中壢工業區服務中心
5.時間:108年5月10日(星期五)09:00至16:00。
6.地點:經濟部工業局中壢工業區服務中心(中壢區東園路57號)。
7.參加人數:70人。
8.參加對象:事業單位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及職安相關人員。
9.經費來源:108年度勞動部補助地方政府參與推動中小企業工作環境輔導改善計畫項下支應。
10.課程內容:
時間 | 108年5月10日(星期五) |
0830-0900 | 報到 |
0900-1200 | 女性勞工母性健康保護相關法規 |
1200-1300 | 休息 |
1300-1500 | 母性健康保護推動實務 |
1500-1600 | 以產官學角度探討母性健康保護推動困境 |
1600 | 賦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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