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已報名丙級衝刺班學員,上課班次日期選擇)
一、開班目的:
1.協助已經領有照顧服務員結業證書者及高中(職)以上照顧服務員職類相關科系者
2.協助報考照顧服務員單一級技術檢定考試者,並協助取得技術士證照,以提升專業技術及就業能力。
二、招生對象:
1.領有照顧服務員結業證書者
2.符合照顧服務人員技術士報檢之資格認定者
3.協助已報名考場成功完成者
三、訓練名額:
每班限30人(未滿20人不開班) 。若人數不足無法開班時,可優先選擇轉報其他開課梯次或全額退費。
四、上課地點:
台中市西區自由路一段103-1號2樓《台中市關懷社區協會》
五、訓練上課日期:
日期/時間 | 時數 | 課程內容 |
08:00~08:30 | – | 報到 |
第一天 08:30~17:30 | 8小時 | 1.生命徵象測量 2.成人心肺甦醒術(CPR) 4.洗頭及衣物更換 5.會陰沖洗及尿管清潔 |
第二天 08:30~17:30 | 小時 | 6.備餐、餵食及協助用藥 7.協助上下床及坐輪椅 |
第三天 08:30~17:30 | 8小時 | ★分組練習及技術總結 |
請自備有蓋子的水杯、有秒針的手錶及2個口袋以上的圍裙
九、退費標準:
1.於開課前辦理退訓者,收取訓練費用百分之五,餘額退還學員。
2.於開課當天辦理退訓者,收取訓練費用百分之十,並加收上課講義費用,餘額退還學員。
3.已開課但是未逾訓練總時數三分之一者,退還訓練費用百分之五十。
4.已開課已逾訓練總時數三分之一者,不予退費。
5.如未能開班,全數退還學員已繳交之訓練費用。
6.辦理退費時需填寫退費申請表,並繳附學費收據正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學員本人之銀行或郵局存摺封面影本。作業時間約需三至四週,僅退入學員本人帳戶。
7.本指導班開課後,如因不可抗力之天然災害,經人事行政局發佈停止上班、上課之通知,當天將停止所有活動,主辦單位將延後上課或擇期補課,數不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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