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為建立符合國際潮流且具競爭力之公平合理所得稅制,研擬所得稅制優化方案,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並經總統公布,自107年元月1日開始施行,此次修法營利事業所得稅部分廢除兩稅合一部分設算扣抵制度,改採股利所得課稅新制,並調整營所稅稅率結構;綜合所得稅部分則訂定個人居住者之股利所得課稅新制,刪除淨額超過1千萬元部分適用45%稅率之級距規定,並調高4大項扣除額額度。108年5月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時得適用修正後之各項扣除額。
另一方面,有鑒於業界採用電腦會計系統記帳比重逐年提升,財政部自106年度起推出電子帳簿上傳作業,營利事業之所得稅申報已可透過網路上傳方式辦理,逐步營造出優良的電子化稅務環境。
為此,本會特別邀請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許慈美局長與臺北國稅局大安分局營所稅課林怡君課長針對所得稅制優化方案及營利事業所得稅電子帳簿上傳作業進行說明,歡迎踴躍報名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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