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目的:配合本市技職教育政策,提供學生發揮創意、展現學習成果的舞台。
貳、指導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參、主辦單位:臺北市青少年發展處
肆、協辦學校 :黎明技術學院、東方工商、育達商職、喬治工商、稻江護家
伍、活動時間:108年4月23日(星期二) 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
陸、活動地點: 臺北市青少年發展處
柒、競賽主題:不限,由參賽隊伍自訂
捌、競賽組別:高中職整體造型組(服裝限成衣改造)60隊,國中妝髮設計組20隊,每隊1-4人(含模特兒)。
玖、參加對象:北北基國中、高中職學生(北市優先)
壹拾、 報名時間:自108年2月25日(一) 10:00起至3月25日(一)17:00止
壹拾壹、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報名(https://goo.gl/Zpv3SY)
每隊須繳交設計理念文稿150-300字,另高中職整體造型組須繳交模特兒身著改造前之「成衣-大量製作同樣版型的衣服」之正反面照片各1張,始完成報名程序(報名資料於報名期間均可修改及重新上傳,本處將以最新上傳資料為最終報名資料),截止報名後即不接受任何修改申請。
壹拾貳、錄取方式及公告日期:
壹拾參、競賽規定:一、依序錄取(北市學校優先),3月29日17時前將於本處官網公告錄取隊伍名單,同時寄送mail通知錄取隊伍。
二、競賽當天出場序將由主辦單位隨機抽籤決定,並於4月5日(五)前寄送mail通知參賽隊伍出場序及提供最新之競賽流程等資訊。
一、報到規範:
二、造型競賽所需用品與設備由參賽隊伍自備,本處僅提供每隊桌子、椅子、電源。(一)各隊參賽選手超出報到時間逾20分鐘未完成報到者將視同該名選手放棄競賽資格。
(二)高中職整體造型組:為實體整體造型,每隊模特兒得身著改造後之服裝進場,但須「素顏且無編髮造型」報到,經檢核不符者,須卸妝髮至合格始可進試場。
(三)國中妝髮設計組:為實體妝髮設計,每隊模特兒應身著黑色小洋裝(或禮服)進場,但須「素顏且無編髮造型」報到,經檢核不符者,須卸妝髮至合格始可進試場。
三、造型準備開始與停止造型皆須遵從試場人員指示,競賽時間終止後停止造型,各隊設計師與模特兒就評分位置等待評審評分。
壹拾肆、評審方式:(採初審與決審二階段評審)
一、初審:
(一)各組參賽者須於限定時間內完成設計,由評審委員至各組場地進行評分,每隊須準備1分鐘作品介紹並回答評審提問;初審計選出高中職組20隊、國中組10隊進入決審。
(二)競賽選手造型準備至初審期間,不得離開試場。
二、決審:
(一)進入決審隊伍,須依主辦單位排定之預演時間完成採排走位,未於時間內報到彩排者,將喪失預演資格。
(二)進入決審隊伍之模特兒須逐一登台走秀,由評審委員評選各組優勝隊伍。
壹拾伍、評分項目及佔比:
一、高中職整體造型組
(一)初審(佔總分80%):改造完整度30%、髮妝精緻度30%、主題切合度20%、設計創意度20%。
(二)決審(佔總分20%):走秀50%、整體展現50%。
二、國中妝髮設計組
(一)初審(佔總分80%):妝髮技巧50%、美感30%、完整度20%
(二)決審(佔總分20%):走秀50%、整體展現50%。
壹拾陸、競賽獎項:
一、高中職組獎項:
1. 第一名1隊:20,000元禮券及獎狀一紙
2. 第二名1隊:10,000元禮券及獎狀一紙
3. 第三名1隊:5,000元禮券及獎狀一紙
4. 優選5隊:每隊3000元禮券及獎狀一紙。
二、國中組獎項:優選3隊,每隊3000元禮券與獎狀一紙。
三、特別獎:最佳創意獎、最佳設計理念獎、最佳走秀獎、最佳設計師造型獎各1隊(名),獲3000元禮券與獎狀一紙。
四、本獎項得由評審委員會議視參賽作品表現議定,必要時得「從缺」。
五、各參加隊員皆可頒參賽證明一紙,以茲鼓勵。
壹拾柒、活動流程(暫定)
流程 | 時間 |
報到 | 8:30-8:50 |
造型準備 | 9:00-11:30 |
初審評分 | 11:30-12:30 |
午餐 | 12:30-13:30 |
彩排預演 | 13:30-14:30 |
觀眾進場/決審選手檢錄 | 14:40-15:00 |
貴賓致詞 | 15:10-15:20 |
開場表演 | 15:20-15:30 |
競賽走秀/決審 | 15:30-16:00 |
示範走秀/評審會議 | 16:00-16:20 |
謝幕走秀 | 16:20-16:25 |
評審講評 | 16:25-16:35 |
頒獎 | 16:35-16:50 |
大合照 | 16:5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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