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un聲大園』救國團大園好聲音歌唱比賽
活動宗旨
唱歌幾乎可以稱為臺灣人的全民運動,無論是否會唱,只要喜歡唱歌、想要唱歌,都能透過音樂來抒發、表達自身的情緒。
主辦單位:救國團大園區團委會
比賽時間:108年04月21日(星期日)
比賽地點:南港活動中心(桃園市大園區文治路20號)
參加資格
國中以上,居住於大園區或就讀於大園區內學校之人員,對唱歌有興趣者,均可報名參加
比賽組別
(一)青少年 組:13歲至17歲(含)
(二)青 年 組:18歲至30歲(含)
(三)社 會 組:30歲以上皆可參加
(四)自彈自唱組:不限年齡皆可參加
報名時間
即日起至108年04月14日(日)23:59止。
報名方法:線上報名。
2、核對報名資訊窗口許總幹事0921-169-254
報到方式
初賽及決賽,請攜帶個人身分證至現場進行報到,並領取參賽號碼牌,確認比賽歌曲編號,即完成報到手續。
報名費用
500元 / 請在4月14日前至灣德福教育學苑(大園區新生路126號)繳交
比賽方式:
1、參賽者至少需準備一首歌曲演唱;比賽演唱之歌曲需與報名時相同,不得換歌。
2、比賽順序:初賽以報名先後決定,決賽依照參賽者序號演唱。
3、決賽組數:依參賽序號進行排序,每組各10名進入決賽。
評分標準:
1、由主辦單位推舉專業評審,作為全程賽事之評審團。
2、活動分為初審及決賽二階段評審。
3、評分項目與比例分別是歌唱技巧30%、歌曲詮釋30%、音準節20%、台風儀容10%、服裝創意度10%。
4、若遇總分相同者,將依歌唱技巧項目分數高者優先入取,如仍同分者,則以評審團決議為準。
獎勵方式:
類別 | 名額 | 獎勵 |
各組獎勵 | 首獎1名 | 3,000元獎金、獎狀 |
貳獎1名 | 2,000元獎金、獎狀 | |
參獎1名 | 1,000元獎金、獎狀 | |
評審遺珠獎1名 | 1,000元獎金 | |
最佳造型獎1名 | 1,000元獎金 | |
最佳台風獎1名 | 1,000元獎金 |
附則:
(一)參賽者應於報名前,確認系統內,是否有您欲比賽的歌曲;報名成功後,即無法變更比賽曲目。
(二)參賽者應於比賽演唱前到達比賽地點報到領取參加號碼牌,如經大會唱名三次未出場演唱者,視為棄權不得要求補唱。
(三)凡報名參賽即視同無條件同意本會拍攝影、複製、製作成各種文宣事務用品(鎮訊、畫冊、光碟、網路、軟體…)發行,或於電視頻道、網路公開播送、公開傳輸,及其他非營利之用,相關個人、團體或機關單位皆不得異議。
(四)凡報名參賽者即已詳閱本辦法所附「個人資料使用授權說明書」,並同意本會蒐集、處理、利用參賽者之個人資料,以及其他公務機關請求行政協助目的之提供。
(五)比賽活動期間由主辦單位聘請專業人士數名擔任評審,參賽者須依主辦單位規定,服從尊重評審之評定,不得提出異議。
(六)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修訂並公布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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