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保法裁判研析座談會-《稅務實例研習6-6》
詐騙受害者所得、納保法與漏稅罰裁量
日期:2019年1月12日(星期六)
時間:上午9:00~12:00
地點:台北商業大學五育樓七樓705教室
(*交通資訊:杭州南路與濟南路交叉口,捷運善導寺站步行約3分鐘)
時間 | 議程 | |
8:45~9:00 | 報到 | |
第一部分:詐騙受害者所得徵免問題研析 主持人:黃士洲副教授/台北商業大學財政稅務系 報告人:張偉志律師/台大法研所財稅法組碩士 與談人一: /中山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與談人二: /誠遠商務法律事務所 與談人三:吳承學法官/台北地方法院法官 | ||
9:00~9:30 | 試論投資詐騙受害者所獲報酬之稅務處理-兼評財政部107年12月20日函釋 | |
09:30~10:10 | 與談、回應與討論 | |
10:10~10:20 中場休息 | ||
第二部分:納保法與漏稅罰裁量 主持人:吳承學法官/台北地方法院法官 報告人:台北商業大學財稅系二技二同學 與談人一: /中山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與談人二: /誠遠商務法律事務所 | ||
10:20~10:35 | 米酒沒有米、沒加鹽可以罰到倒閉嗎?-最高行105判710 | |
10:35~10:50 | 賣未上市股票忘了報稅,要怎麼罰?-最高行106判492 | |
10:50~11:05 | 其他所得可以用函釋開罰嗎?-最高行107判3 | |
11:05~12:00 | 綜合討論 |
聯絡處:張弘昱同學vicvicyoyo@gmail.com
線上報名網址:
主辦單位:國立臺北商業大學財政稅務系
協辦單位:台北律師公會稅法委員會、中華法務會計研究發展協會、中山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台灣稅法學會、誠遠商務法律事務所
本實例研討會可採計公務員進修時數3小時
本實例研討活動臉書社團: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1620152684904062/
(「稅務實例與國際租稅論壇-讓我稅/睡不著」,請點擊「請求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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