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華高中107學年度拔河競賽規程
一、宗旨:為培養健全人格、激勵團體凝聚力,提高拔河運動風氣,特舉辦
本次比賽,以達成本校「卓越」之教育願景。
二、主辦單位:學務處
三、參加對象:以班級為單位,推派代表參賽。
四、比賽日期:107年12月22日星期六(13:00-14:30)。
五、比賽地點:學生活動中心
六、比賽組別:
(一)女子組:各年級合併推派一組,取第一名。
(二)男子組:分為高三、高二,高一,各組取第一名(三年級取前二名)。
(三)國中組:每班推派一組(男女不限、總和相等),取第一名。
(四)特教組:每班推派一組(男女不限、總和相等),取前二名。
七、報名辦法、人數規定:
(一)比賽一律採網路報名(https://goo.gl/nKocJ1),12/17(一)放學前。
(二)高中女子組(由101、201、302、306導師主導報名作業)
1、一年級:101班推派七人,其餘推派一人。
2、二年級:201班推派七人,其餘推派一人。
3、三年級:302獨立一組、其餘合併一組(306派7人、301及305各派1人)
(三)高中男子組每班推派8人。
(四)國中部及特教組男女合併,人數由各班導師共識決定。
八、比賽方式:每場採三戰二勝制、每局60秒決勝負、賽制另外公布。
九、比賽辦法:採用中華民國拔河協會審定之最新規則(餘採比賽須知)。
十、比賽規定:
(一)比賽時請穿著長袖運動服裝及運動鞋,禁止帶手套。
(二)各隊須服從裁判之判決,如有異議,應由隊長提出申訴。
(三)比賽時,未依規則進行跨班出賽,則棄權之。
十一、獎勵:頒發錦旗,以茲鼓勵。
十二、比賽須知
(一)拔河場地先劃一中線,在中線兩邊1.5公尺處各劃一決勝線,拔
河繩中央擊一紅布標幟。如下圖所示:
中央線
1.5 M 1.5 M
(二)裁判鳴槍後,60秒內能將繩中央線紅布標幟拉過決勝線者為勝。
(三)採三賽二勝制,每一局比賽為60秒,第二局應交換場地,若有第
三局比賽,賽前休息1分鐘,雙方以選擇硬幣正反面以選擇場地。
(四)局比賽至60秒時尚未分出勝負,以紅布標幟偏向該隊伍者為勝隊。
(五)每隊得設指揮一名,手持旗幟指揮隊伍外,除比賽班級之同學外,
任何人不得進入比賽場地,若加油隊影響比賽秩序,則該班喪失比賽
資格。
(六)比賽進行中,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換人員,違者取消比賽資格。
(七)比賽中該隊選手有受傷須更換選手時應由隊長提出申請,且需在第一
局結束或第二局結束後提出,經裁判認定准許始可換人,不得自行換
人,否則此局以失敗論。
(七)其他未規定事項,以裁判之判決為終結。
(八)各組二位替補人員,可不限場次隨時進行替補上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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