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財稅實務議題系列研討會-《稅務實例研習6-1》
納保法與稅務裁判-舉證責任與文據證明力
日期:2018年10月25日(星期四)
時間:下午14:00~17:00
地點:台北商業大學承曦樓國際會議廳
(*交通資訊:杭州南路與濟南路交叉口,捷運善導寺站步行約3分鐘)
時間 | 議程 | |
13:30~14:00 | 報到 | |
第一部分: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與最高行政法院稅務裁判 主持人:陳世洋主委/會計師公會全聯會稅制稅務委員會 報告人一:黃士洲副教授/台北商業大學財稅系所 報告人二:陳佳瑩碩士生/台北商業大學財稅系所 報告人三:古子萱碩士生/台北商業大學財稅系所 與談人一:林文舟法官/最高行政法院(暫定) 與談人二:葛克昌教授/東吳大學法學院 | ||
14:00~14:20 | 納保法實施後,最高行稅務裁判的動態分析 | |
14:20~14:40 | 泰國開的產地證明沒有證明力嗎?-最高行107判70號判決 | |
14:40~15:00 | 公司帳務混亂一定是逃漏稅嗎?-最高行107判368號判決 | |
15:00~15:40 | 與談、回應與討論 | |
15:40~16:00 中場休息 | ||
第二部分:納稅者的稽徵程序保障-實質課稅案件中報部程序的分析 主持人:葛克昌教授/東吳大學法學院 報告人:王佩鍶碩士生/黃士洲副教授/台北商業大學財稅系所 與談人一:林文舟法官/最高行政法院(暫定) 與談人二:陳世洋主委/會計師公會全聯會稅制稅務委員會 | ||
16:00~16:20 | 實質課稅調整避稅安排,什麼時候應當報部?-裁判、決議與修法研析 | |
16:20~16:40 | 與談、回應 | |
16:40~17:00 | 綜合討論 |
聯絡處:張弘昱同學vicvicyoyo@gmail.com
線上報名網址:
主辦單位:臺北商業大學財經學院、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稅制稅務委員會
協辦單位:臺北商業大學財政稅務系、中山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誠品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本實例研討會可採計會計師、公務員進修時數3小時,本活動免費參加,備有講義
本實例研討活動臉書社團: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1620152684904062/
(「稅務實例與國際租稅論壇-讓我稅/睡不著」,請點擊「請求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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