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臺中盃三對三籃球錦標賽
一、目的:「生命在於動、重點在運動」藉由三對三籃球競賽活動,提倡正當休閒運動風氣、培養運動家精神、增進團隊互助合作,並健全全民健康、和諧及團結之目標。
二、指導單位:臺中市政府
三、主辦單位:臺中市籃球協會
四、協辦單位:臺中市教育局、臺中市運動局、台中市太平區體育會籃球委員會、台中市大里籃球發展協會、台中市龍井區體育會籃球委員會、台中市梧棲區體育會籃球委員會、青年高中、東山高中、神岡國中、梧棲國中、梧棲國小、臺中市台中科技大學籃球發展協會、懋得有限公司、建國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台灣芳吉絲國際有限公司、台灣法儂化粧品工廠有限公司、DA VILLAGE
五、舉辦日期:107年10月27、28日,11月3、4日(上午7時30分至下午5時20分止)。
六、報到時間:各區比賽當日上午7時40分至8時10分
※凡報名参賽之球員每人均可獲得由台中市籃球協會贈送之名牌排汗熱身T恤一件
七、比賽地點:
第一區屯區:10月27日,青年高中(台中市大里區中湖路100)
第二區中區:10月28日,東山高中(台中市北屯區景賢六路200號)
第三區山區:11月3日,神岡國中(台中市神岡區中山路627號)
第四區海區:11月4日,梧棲國中(台中市梧棲區民生街12號)
七、分區:各報名隊伍可跨區報名
第一區屯區:太平、大里、霧峰、烏日。
第二區中區:東區、西區、北區、南區、中區、南屯區、北屯區、西屯區。
第三區山區:豐原、潭子、神岡、大雅、東勢、新社、和平、后里、石岡。
第四區海區:大甲、外埔、大安、清水、梧棲、沙鹿、龍井、大肚。
八、報名隊數:
第一區屯區:400隊(以四人為限,第四人為預備人員)
第二區中區:400隊(以四人為限,第四人為預備人員)
第三區山區:400隊(以四人為限,第四人為預備人員)
第四區海區:400隊(以四人為限,第四人為預備人員)
九、組 別:
(一)三對三籃球賽:
1.國小男生組:(民國95年9月1日以後出生)
2.國小女生組:(民國95年9月1日以後出生)
3.國中男生組:(民國92年9月1日以後出生)
4.國中女生組:(民國92年9月1日以後出生)
※以上組別需就讀各區學校之學生檢附在學證明或學生證
5.高中男生組:(民國89年9月1日以後出生)
※需附學生證並蓋上107學年度註冊章
6.高中女生組:(民國89年9月1日以後出生)
※需附學生證並蓋上107學年度註冊章
7.社會男子組:比賽時請出示身分證
8.社會女子組:比賽時請出示身分證
※以上各組如報名不足12隊則由大會取消該組比賽並輔導轉至他組
9.趣味競賽組
十、報名日期:
1.第一區:即日起至107年10月19日下午17:00時止
2.第二區:即日起至107年10月20日下午17:00時止
3.第三區:即日起至107年10月28日下午17:00時止
4.第四區:即日起至107年10月28日下午17:00時止
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報名,額滿為止。
聯絡人:張厚松0989-988215 張聖良0918-795467。
報名費:免收報名費(註:參加隊伍務必確實填寫報名表)
十一、賽程:於比賽兩日前公告於台中市籃球協會FB粉絲團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2150492585221242/
十二、競賽制度與規則:採用中華民國籃協審定規則。
十三、獎勵:
(一) 國小男子組、國中男子組取前六名、五至六名並列第五名(頒發獎品) 。
(二) 國小女生組、國中女生組取前六名、五至六名並列第五名(頒發獎品) 。
(三) 高中男子組、高中女子組取前六名、五至六名並列第五名(頒發獎品)。
※以上組別前四名(另頒發獎狀)。
(四) 社會男子組、社會女子組、取前六名(頒發獎品)。
(五) 國小組用5號球,(國中、高中、社會男子組)用7號球,(國中、高中、社會女子組)用6號球。
十四、注意事項:
(一)學校團體報名三對三籃球競賽以校名並區分為1隊、2隊
(例如:○○國小1隊、○○國中1隊)。
※報名時高中、國中、國小請檢附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印本。
(二)高中、社會、壯年組以中文文雅隊名且不超過四個字為限。
※比賽時請出示身分證。
十五、競賽規則:
(一)註:
1.每位球員不得同組重複報名,違者取消該隊、員比賽資格。
2.比賽中如球員受傷,則以兩人比賽到終場結束,不足兩人時則宣判視同棄權,由對方隊伍獲勝。
3.比賽期間,凡無故棄權者,或任意更改隊員名單,冒名頂替或資格不符者,取消該隊比賽資格,並依相關規定議處。
4.比賽球員應攜帶學生證或有照片之身分證件備查。球員應著運動服或球衣參賽。〈大會視需要,準備號碼衣。〉
5.球員資格之申訴:對對方球員資格提出抗議,應於兩隊進行該場次比賽前提出,被抗議球員須於十分鐘內提出有效證明,否則取消該隊比賽資格,不得參加比賽,亦不受理其抗辯。
6.各球員重複報名,並未能於賽程抽籤前確定其歸屬者,該球員即以第一次實際出賽之代表球隊為其歸屬。若其以同名同姓為提出抗辯,應自行向大會提出證明,否則大會得取消該隊參賽資格。
7.各隊應以大會通知報到時間向大會報到,如逾出賽時間三分鐘以上者,以棄權論;惟大會所列賽程之比賽時間仍以大會報告為準;必要時大會得宣佈提前或延後比賽,請各隊隨時注意大會報告。
(二)競賽制度及規則:
1.視報名隊數決定賽制。
2.比賽時間為7分鐘;若得分先達到11分者或時間終了,得分多者為勝隊。
3.得分判定情況如下:投球中籃算兩分、三分球投籃區域球中籃算三分。
4.若因球員有明顯受傷之情況下,經由裁判認定後提出暫停處理,其暫停時間為一分鐘。
5.比賽開始時,球隊逾時三分鐘未到場或不足3人時,判定棄權。
6.所有發球(不得超過五秒)均需由對方先觸球及雙足站於三分線外後開始比賽。發球時,發球員不得直接投籃,否則喪失控球權。
7.每次發球時,均由對方觸(摸)球,但觸(摸)球時間不得超過兩秒鐘(若違犯規定先行警告,再犯則獲一次罰球(一球),並繼續獲控球權)。
8.投籃不進,而由防守球員搶得籃板球時,需重回三分線外方可進攻;單腳踩線即可,未回三分線外而攻籃者,得分不算,並喪失控球權。
9.比賽時間由裁判或場邊紀錄員以碼錶計時,除裁判暫停時間、球員受傷、或裁決抗議等均需停錶外,其餘比賽時間不得停錶。
10.參賽球員需持有效身分證明文件,比賽前若發現或懷疑對方球員資格有問題時,可請求裁判進行身分查核,若確實違反規定,則取消參賽資格,一經判定即為終決,無任何上訴之規定。
11.比賽時間終了若得分相同,則兩隊球員交互罰球,先領先一球者為勝隊。
12.所有規則及指引均由裁判執行,所有不禮貌及缺乏運動精神之行為,均可被判取消其參賽資格。
13.天候指引:因天氣關係而不適宜大會比賽,大會保留以下安排及判決權利。(1)延後比賽日期(2)更改賽制或縮短比賽時間(3)取消比賽。
14.申訴處理:比賽過程中若有非規則性之問題需提出申訴時,必須於賽後三十分鐘內以書面提出申訴,並繳交新台幣五百元保證金,若申訴經大會判定屬實,則退還保證金,否則予以沒收。
15.除上所述,其餘均採用中華民國籃球協會審定頒佈之最新籃球規則。
16.開賽發球權以猜拳贏方取得發球權權。
17.本競賽規則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增補修定之,以臻公平、完善。
十六、附則:
1.凡參加比賽之隊、職員之交通食宿事宜,均由球隊自理。
2.各比賽球隊應於表訂開賽時間前三十分鐘到達比賽場地,並向記錄臺報到。
3.臨場技術委員有權處理比賽中之所有技術、規則問題。
4.比賽進行中嚴禁各球隊啦啦隊使用擴音器、鑼鼓及汽笛,以避免影響比賽進行,加油棒則不受此限。
十七、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或承辦單位修正公佈之。
十八、報名網址:第一區屯區:https://goo.gl/nXqCdK
第二區中區:https://goo.gl/mGcP7N
第三區山區:https://goo.gl/BkTHdh
第四區海區:https://goo.gl/x6sgQR
十九、趣味競賽報名網址:第一區:https://goo.gl/stRtB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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