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國小學生家長會聯合會第17屆第一次代表大會
主 旨:本會謹訂於107年 12 月 02日(日)上午8:30,於蓬萊國小召開「臺北市國小
學生家長會聯合會 107 學年度第 17 屆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敬請貴家
長會之聯合會會員代表撥冗出席,如說明,敬請查照惠復。
說明:
一、本會召開第 17 屆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敬請 貴家長會之聯合會會員
代表撥冗出席,並請務必於 11 月 20日(二)以前,以傳真或電子郵件回
覆出席回函。
時間:107年 12 月 02日(日) 上午8:30
地點:蓬萊國小,臺北市大同區寧夏路35號(主要出入口位於太原路) 五樓演藝廳
二、依本會組織章程第六條:家長會聯合會之會員,由國小學生家長會會長
或得由學校會員代表大會推舉具備家長會委員身份一人代表之。
三、各校會長或經各校會員代表大會推舉之代表不克出席會員大會時,依本
會組織章程第二十六條:得以書面委託該校家長會委員一人代理之。
四、敬請 貴家長會依據前揭規定,填具「出席回函」,於11 月 27 日(二)
前,以報名系統(https://goo.gl/Dz6uRh)
回覆出席;如託代理出席,除回覆出席回函外,請填具委託書 (請務必攜帶委託書正本及身份證明文件席會員大會,以確認代理資格) ,且不得現場委託。
五、隨文檢附第 17 屆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提案單」,若有提案請於11 月 27 日(二)前,以電子檔傳送至(tepuac@gmail.com)秘書長翁志明收。聯絡電話: 0932-191-960(秘書長翁志明)
會議流程:
會議時間
會議流程
08:30-09:00
會員代表報到
09:00
大會開始
09:01-09:08
主席致詞、監事長致詞
09:08-09:15
主管機關代表致詞、貴賓致詞
09:15-09:25
會務報告及審議
09:25-09:35
財務報告及審議(決算書、預算書)
09:35-09:40
監事會報告
09:40-09:50
選舉注意事項
09:50-10:50
分區選舉/理、監事
10:50-11:40
選 舉/總會長、監事長
11:40-12:30
選 舉/副總會長
12:30-12:55
提案討論
12:55-13:10
臨時動議
備註
一、請各校會員代表務必準時出席會員代表大會並完成報到手續,若未完成報到手續則無法參與選舉投票。
二、歷屆會員代表大會常有延長會議時間,大會備有中餐,請先預留時間以便充分參與。
三、為使會議進行順暢,每人每次發言時間以三分鐘為限。
四、為響應環保政策,請自行攜帶環保杯。
臺北市國小學生家長會聯合會第十七屆會員代表大會應行注意事項
一、 會員報到應注意事項:
(一)會長或代表親自出席者,應攜帶下列文件以供查核:
1.家長會會員大會之會議記錄(應載明身分為當屆當選之會長本人,或經會員大會推舉之具有家長委員身分之代表,並蓋有家長會大章。)
2.身分證明文件。
(二)會長或學校推舉之代表不克出席時,委託該校家長會委員代理者,應攜帶下列文件以供查核:
1.委託人及受託人親簽之委託書正本。
2.家長會會員大會之會議記錄(應載明受託人為當屆當選之家長委員,並蓋有家長會大章。)
3.身分證明文件。
二、 為利於大會會議之進行,理事會提案交由會員代表大會於大會開議前優先議決之事項:
(一)基於權利義務相對性,欠繳106學年度會費之會員者,於第十七屆會員代表大會開議前仍不履行者,停止行使本聯合會組織章程第七條規定所列之各項權利:一、會員大會出席權、發言權、提案權與表決權。二、選舉權、被選舉權與罷免權。三、參與家長會聯合會所舉辦之各項活動。四、分享家長會聯合會所提供之各項服務。
(二)前項議決通過前,欠繳106學年度會費之會員仍得進入大會會場,議決通過後,欠繳106學年度會費之會員應離開大會會場。
三、 第十七屆會員代表大會重要選舉事項:
(一)依臺北市國小、國中、高中、高職學生家長會聯合會組織章程第十二條之規定,理事會決議,本屆應選出四位副總會長。
(二)東、西、南、北四區各區應優先保障當選一名副總會長。
(三)副總會長,如同總會長及監事長,由全體會員選舉之。
(四)副總會長選舉票之格式,採用四區分開(見附件樣張)。
(五)為加速議事進行,副總會長選舉之開票程序採取先驗票再開票。
(六)選舉票有效與無效之認定:
1.選舉票為有效票或無效票,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票有效與無效之認定圖例」認定之。
2.選舉副總會長選票圈選時,應選出四名,各區限投一名或一名以下,同區圈選兩名以上者,整張選票視為無效票。
(七)監事會之候補監事應為3名,由各區第一候補最高票者,抽籤決定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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