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動簡介:
為協助北區事業單位落實職業傷病防治與職災勞工保護等工作,提升現職從事勞工健康服務、職業安全衛生及職業傷病診治網絡醫院等相關人員之專業能力,及增進各產業工會勞工之職業傷病預防相關知識,特邀請國內相關領域專業人員,分享實務作法,並推廣職災勞工職業重建服務及宣導相關權益,期提升相關資源運用之效益,以保障勞工權益,爰辦理本研習會。
二、主辦單位: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三、執行單位:
1.北區職業傷病防治中心-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
2.北區職業傷病防治中心-長庚醫療財團法人林口長庚紀念醫院
3.新竹市政府勞工處
四、參加對象:
於職場從事勞工健康服務、職業安全衛生與職業安全衛生署職業傷病診治網絡醫院等相關人員,或對於職業傷病服務議題有興趣者,皆可報名參加。
五、辦理時間、地點及人數:
場次 | 時間 | 地點 | 人數 | 執行單位 |
新竹 | 107/8/23(四) 09:00~17:00 | 新竹市北區行政大樓4樓簡報室 (新竹市北區國華街69號) | 110人 | 北區職業傷病防治中心- 台大醫院、林口長庚醫院 新竹市政府勞工處 |
活動議程:
時間 | 課程 | 講師 |
---|---|---|
08:45~09:00 (15分鐘) | 報到 (領取資料) | |
09:00~11:00 (120分鐘) | 職業傷病服務介紹 | 曹又中 醫師 林口長庚職業傷病防治中心 |
11:00~12:00 (60分鐘) | 職災權益及業務介紹 | 新竹市政府勞工處 |
12:00~13:00 | 午餐 | |
13:00~15:00 (120分鐘) | 職業傷病補償相關法規 及勞資調解 | 劉師婷 律師 旭婷聯合法律事務所 |
15:00~17:00 (120分鐘) | 職業災害後復/配工評估 及工作強化訓練 | 溫倩茹 醫師 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 |
17:00 | 賦歸 |
1.一律採網路報名,報名時間自107年7月30日上午10時起至活動前3日止或報名額滿截止,當天不受理現場報名。
報名網址:
2.報名成功者若因故無法參加,請務必於活動前3日向執行單位取消報名,俾利通知其他候補者參加。
3.經該場次除第五點所列可供報名人數外,另列後補名額10名,若遇因故取消者,或經執行單位依報名先後順序,排除重複報名或超額報名者,再依序通知後補人員遞補。
4.若有活動及報名相關問題或其他未盡事宜,請逕洽本活動執行單位
請洽:北區職業傷病防治中心-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電話:03-328-3175,張小姐,電子郵件:dora042037@gmail.com。
活動相關注意事項:
1.本研習完全免費,執行單位原則上將於研習前3日以E-mail 方式通知上課訊息,報名時請留下有效之電子郵件信箱。
2.全程參與本研習各該場次之人員,於當天研習活動結束後,依各參加人員之身分屬性,分別登錄相關時數或發給在職教育訓練證明,相關時數依認證單位核給時數為準:
(1)從事勞工健康服務之醫師或護理人員: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8條規定,於「全國勞工健康服務人員暨教育訓練系統」登錄時數7小時,請參與者於活動結束後30日至系統確認時數(現場不另發給證明)。另依「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規定,向衛生福利部認可之護理團體申請積分採認,時數依認證單位核給時數為準。
(2)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將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規定,核發在職教育訓練紀錄(時數7小時,課程結束當天發給)。
3.本活動每堂課皆需簽到及簽退,事後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補簽。
4.未簽到、遲到或早退15分鐘以上者,該堂不得予以採認上開時數(學分)。
5.如遇不可抗力之特殊狀況(如颱風、地震),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相關作業規定為主。
6.為提倡節能減碳理念,請各位學員自備環保餐具及搭乘大眾運輸工具。
自行開車
*南下竹北交流道,接光明六路,轉經國路,接國華街。
*北上新竹交流道,接光復路,直走東大天橋,轉經國路,接國華街
搭乘公車
*新竹客運16號公車,公車路線:火車站->台大醫院新竹分院;於北區區公所站下車搭乘火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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