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課宗旨 隨著時代演進,金融犯罪一直持續演進且加劇。有鑑於此,台北地檢署於 2017年5月間出版「北檢金融重案實錄」乙書。此書收錄的案例讓外界一窺台北地檢署偵辦金融犯罪之作為,也成為金融犯罪史的珍貴史料。 北檢屢屢承辦眾所矚目的重大金融犯罪事件,是我國承辦金融犯罪案件的最重要機關,因此,本學院邀請北檢檢察官群開設「台灣金融犯罪史」課程,分享承辦案件的寶貴經驗,同時透過與講座在課堂中的交流,了解承辦金融犯罪案件應行注意事項。
主講人/主持人 主講人: 林宗志主任檢察官 (台北地檢署) 主持人: 劉志鵬 律師(臺灣律師學院主任委員) 上課時間/地點 107年7月27日下午2:00-5:00 台北律師公會第6會議室(台北市羅斯福路一段7號9樓)
費用/時數 律師:1500元 實習律師:1200元 非律師(司法人員、企業人士等)2000元 三小時(有中堂休息)
注意事項 1.報名:請於7月16日前完成報名,名額有限,額滿為止。 (1)請將報名表及劃撥收據傳真至2391-3895報名,報名表及費用同時傳真始完成報名手續。 (2)線上報名─直接上本網站,填入個人資料直接報名,並將繳納費用之證明傳真至台北律師公會始完成報名。 2.繳費: (1)郵政劃撥─請劃撥至帳號─50406700;戶名─社團法人台北律師公會※劃撥單背面務必請註明課程名稱或上課日期※ (2)ATM轉帳—輸入銀行代號700;轉入帳號7000010+ 郵政劃撥帳號50406700(請用本人帳號匯款)。 3.本系列課程,招生對象以台北律師公會會員為優先,其他身分別報名者,需待本學院確認通知後再繳款。 4.本系列課程,若學員有個案利益衝突或其他情形不適合與講師接觸者,本學院保有不予報名或退選之權利(請學員自行斟酌,若已報名請按取消報名方式辦理退費)。 5.本系列課程,由講師決定是否提供上課講義,本學院事後不接受發送或補發要求。 6.禁止錄音、錄影。 7.取消報名方式:報名參加本課程之學員,於開課前因故未能上課而申請退費者,應於開課前七日以書面申請之。本學院得扣除報名費一成之金額,以供行政作業成本後退費。開課後,除可歸責於學院之事由致課程無法進行外,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費。 8.托育服務:本課程不辦理托育服務。 9.如有事無法出席,謹請務必於上課前一日通知本學院陳俐蓁小姐02-23515071分19,避免資源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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