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 據:
(一)教育部體育署,臺教體署全(二)字第1070006264號。
(二)中華洪門武術聯盟,中華洪武字第10701001號。
(三)屏東縣體育會國術委員會,107屏體國委洪字第10700006號。
(四)台南市體育總會武術委員會,南武委第107001008號。
二、宗 旨:為宏揚中華傳統武術文化,提升武術拳藝,響應政府打造運動島,增進國際體育文化交流,
推展國民外交。
三、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中華洪門武術聯盟、屏東縣體育會國術委員會
(二)指導單位:中國大學生體育協會民族傳統體育分會、中華全球洪門聯盟
(三)贊助單位:寶得利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四)合辦單位:台南市體育總會武術委員會
(五)承辦單位:北京海峽兩岸民間交流促進會、廈門中和武術館、高雄市洪門國武術協會、
高雄市海峽兩岸太極拳交流協會
(六)協辦單位:中國洪門五聖山、屏東縣國武術總會、屏東縣體育會太極拳委員會、屏東縣傳龍武學中心、
高雄市威龍洪家拳訓練中心、高雄市齊燕武學訓練中心、高雄市太極拳協會、
鑫康旅行社有限公司
四、參加對象:各國家、地區武術協會、大陸各省海峽兩岸交流促進會、學校教育單位、武術學校、武術協會、
武館、武術研究會,均可報名參賽。
五、比賽日期:中華民國107年07月28日(星期六),共1天。
六、比賽地點:高雄巨蛋 (高雄市左營區博愛二路757號)
七、報名方法:
(一)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07年06月10日(星期日)止。
(二)報名方式:網路線上報名,網址:https://goo.gl/5b4Y9i
報名後請追蹤。報名資料不全或不清楚者將不受理。
(三)報名費用:學生組每項400元;社會組每項500元。
(四)聯絡人:【劉大立】手機:0986-071130
【姚佩慈】手機:0971-258726 傳真:07-3132202
(五)匯款戶名:中華洪門武術聯盟 合作金庫銀行南高雄分行
帳號:0630-717-211514
(六)繳款方式:報名完成後,請於107年06月30日前以團體為單位匯款付費;
收據影本請郵寄或Email至組委會。
【地址:807高雄市三民區安東街28號 姚佩慈收】
【Mail : twmcf2013@gmail.com】
八、賽會排程:
(一) 抽籤日期:2018年07月28日上午7:15
(二) 報到時間:2018年07月28日上午7:00~8:00辦理報到。
(三) 過磅時間:2018年07月28日上午8:30過磅,逾時者以棄權論。
(四) 裁判會議:2018年07月28日上午7:30~8:00舉行。
(五) 領隊會議:2018年07月28日上午8:00~8:30舉行。
(六) 比賽時間:2018年07月28日上午9:00開賽。
(七) 開幕時間:2018年07月28日下午12:30舉行。
九、太極拳定步推手、活步推手。
(一)年齡分組
1.長青男子組分十級、長青女子組分八級。(50歲以上)
(年齡限制以西元1968年07月28日以前出生者參加)
2.社會男子組分十級、社會女子組分八級。(18歲-50歲)
(年齡限制以西元1968年07月29日至2000年07月28日出生者參加)
3.高中男子組分十級、高中女子組分八級。(15歲-18歲)
(年齡限制以西元2000年07月29日至西元2003年07月28日出生者參加)
4.國中男子組分十級、國中女子組分八級。(12歲-15歲)
(年齡限制以西元2003年07月29日至西元2006年07月28日前出生者參加)
5.國小男子組分十級、國小女子組分八級,國小組只採活步推手。(12歲以下)
(年齡限制以西元2006年07月29日以後出生者參加)
(二)各組量級表:
1.長青、社會、高中組量級表(本表適用年齡2003年07月28日以前出生者)
| 一級 | 二級 | 三級 | 四級 | 五級 | 六級 | 七級 | 八級 | 九級 | 十級 |
男 | 55公斤以下 | 55.01 ︱ 58.00 | 58.01 ︱ 61.00 | 61.01 ︱ 65.00 | 65.01 ︱ 70.00 | 70.01 ︱ 76.00 | 76.01 ︱ 83.00 | 83.01 ︱ 91.00 | 91.01 ︱ 100.00 | 100.01 以上
|
女 | 48公斤以下 | 48.01 ︱ 51.00 | 51.01 ︱ 54.00 | 54.01 ︱ 58.00 | 58.01 ︱ 63.00 | 63.01 ︱ 69.00 | 69.01 ︱ 76.00 | 76.01以上 |
|
|
2.國中組量級表(本表適用年齡以2003年07月29日後至2006年07月28日前出生者)
| 一級 | 二級 | 三級 | 四級 | 五級 | 六級 | 七級 | 八級 | 九級 | 十級 |
男 | 45公斤以下 | 45.01 ︱ 48.00 | 48.01 ︱ 51.00 | 51.01 ︱ 55.00 | 55.01 ︱ 60.00 | 60.01 ︱ 66.00 | 66.01 ︱ 73.00 | 73.01 ︱ 81.00 | 81.01 ︱ 90.00 | 90.01 以上
|
女 | 38公斤以下 | 38.01 ︱ 41.00 | 41.01 ︱ 44.00 | 44.01 ︱ 48.00 | 48.01 ︱ 53.00 | 53.01 ︱ 59.00 | 59.01 ︱ 66.00 | 66.01以上 |
|
|
3.國小組量級表(本表適用年齡以2006年07月29日以後出生者)
| 一級 | 二級 | 三級 | 四級 | 五級 | 六級 | 七級 | 八級 | 九級 | 十級 |
男 | 30公斤以下 | 30.01 ︱ 33.00 | 33.01 ︱ 36.00 | 36.01 ︱ 40.00 | 40.01 ︱ 45.00 | 45.01 ︱ 51.00 | 51.01 ︱ 58.00 | 58.01 ︱ 66.00 | 66.01 ︱ 75.00 | 75.01 以上
|
女 | 23公斤以下 | 23.01 ︱ 26.00 | 26.01 ︱ 29.00 | 29.01 ︱ 33.00 | 33.01 ︱ 38.00 | 38.01 ︱ 44.00 | 44.01 ︱ 51.00 | 51.01以上 |
|
|
(三)推手比賽制度與規則
1.依據中華民國太極拳總會頒行之「國際太極拳規則」辦理。
2. 推手比賽采單淘汰制,三戰二勝制。國小組只採用活步推手比賽。
3.定步推手比賽每局實戰40秒,局間休息40秒。活步推手比賽每局實戰2分鐘,
4局間休息1分鐘。國小組活步推手每局實戰90秒,局間休息1分鐘。
4.定步推手比賽得分範圍分述如下:
(1)以發勁或走化招法使對手動步者,得1分。
(2)以發勁或走化招法使對手倒地者,得2分,選手身體自膝蓋(含膝蓋)以上
任何部位接觸地面者,視同倒地。
5.活步推手比賽得分範圍分述如下:
(1)以發勁或走化招法將對手發出圈外者,得1分。
(2)以發勁或走化招法使對手倒地者,得2分,選手身體自膝蓋(含膝蓋)以上
任何部位接觸地面者,視同倒地。
6.技術優勝:
(1)活步推手得分技術優勝:雙方得失分相差6分(含6分)稱為「得分技術優勝」。
(2)定步推手得分技術優勝:雙方得失分相差6分(含6分)稱為「得分技術優勝」。
7.不得分:
(1)活步推手比賽時一方發勁雙方同時出圈外,不予計分。
(2)定步、活步推手比賽時ㄧ方發勁,雙方皆動步或先後壓制倒地者,不予計分。
8.推手比賽招法:依照中華民國太極拳總會頒行之「國際太極拳規則」辦理,但選
手雙方不得雙手插腋,以避免抱摔動作。
9.定步與活步推手場地:
(1)長青組:定步推手場地為邊長6公尺的正方形,場地中央設置3公分厚的泡棉
定步範本,活步推手場地為邊長8公尺的正方形長。場地中央半徑3
公尺劃圓為活步比賽範圍。(年齡限制以1968年07月28日以前出生
者參加)
(2)社會組:場地同長青組。
(年齡限制以1968年07月29日至2000年07月28日出生者參加)
(3)高中組:場地同長青組。
(年齡限制以2000年07月29日至2003年07月28日出生者參加)
(4)國中組:活步推手場地圓圈半徑為2.5公尺,定步推手場地同長青組。
(年齡限制以2003年07月29日至2006年07月28日前出生者參加)
(5)國小組:活步推手場地同國中組。(年齡限制以2006年07月29日以後出生者參加)
10.同單位、同學校、同組別、同項目、同量級,報名不得超過五人。
11.同組別、同項目、同量級報名不足三人,得往上並級參賽或列為表演比賽。
12.推手可同時報名定步與活步兩項。
(四)獎勵辦法:
1.個人部分:7人(含)以上,取前四名;6人以下(含)取前三名。3人取一名。
3人以下得並級或更變交流比賽。各量級20人以上分二組比賽。十、參賽注意事項:
(一)參賽各隊隊員須照大會規定時間隨同各單位團體到場報到。
(二)大會活動期間全體人員均予以投保300萬公共意外責任險,本大會不承擔選手的任何意外及損傷事故;
有關參賽選手保險事宜,請自行辦理。
(三)凡參賽隊伍之各單位隊職員應按指定之位置參觀休息,比賽場地除各該參賽之賽員、工作人員、護理人員以
外,均不得進入比賽場內。
(四)各場的比賽時間、賽員比賽順序經大會排定後,不得要求更改且應於出場前三十分鐘接受檢錄。
(五)比賽時需攜帶大會準備的選手證或身分證正本、健保卡正本,學生請帶學生證,以備大會檢錄組查驗。
(六)檢錄後不得離開,否則比賽時唱名三次不到,含未檢錄者,以棄權論,不得異議。
(七)賽員比賽時,必須著功夫裝,禁赤足、赤膊,未按規定者以棄權論。
(八)比賽所需服裝、器械用具請自備,並接受大會人員引導。
(九)比賽期間必須服從裁判之判決,並遵守大會秩序。
(十)賽員如有冒名頂替或資格不符,應取消其比賽資格。
(十一)比賽進行時,如遇特殊事故,經大會宣布比賽停止時,當場不論進行時間長短,該場比賽不予計分,擇期
另行比賽時由大會另行通知。
(十二)所填報名參加本單位賽會之個人資料,僅供本賽會相關之用途使用。
(十三)報名後如因特殊狀況未能參賽,所繳之報名費將扣除行政相關費用後退還餘款。
(十四)推手賽員應穿著棉質套頭運動裝、運動鞋或功夫鞋。請依照中華民國太極拳總會頒行之「國際太極拳規
則」辦理。
(十五)檢附未滿18歲參賽選手同意書一份,請填妥後於報名時一併寄回主辦單位,未於旨揭期間內寄回同意書
者,視為手續不完全,必要時將不予參加抽籤,若使參賽權益受損,概由選手自行負責。
十一、參加單位注意事項:
(一)開、閉幕時各代表隊請穿著整齊國術服裝,隊伍進出比賽會場,應保持肅靜及維持場地清潔。
(二)請各位選手、人員尊重大會規定,期許大會能比賽圓滿成功。
(三)本邀請賽活動已規劃購買意外險及現場安排有專責醫護人員。
(四)參加運動隊職員之往返交通、食宿及其他一切費用自理,比賽當日午餐、茶水由大會提供。
十二、申訴:
(一)運動員資格之申訴:請於領隊會議時提出。
(二)比賽中申訴事件應由領隊以書面簽名,並同時繳交費用新台幣伍仟元,同審判委員提出處理。
(三)除當時應以口頭提出外,仍按照規定於三十分鐘內補具正式手續,否則視同放棄申訴權。
(四)如不按上述程式而擾亂會場秩序者,取消該隊所有賽員比賽資格。
十三、本競賽規程如未盡事宜,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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