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衛生局「運動好快樂」心理健康促進計畫
一、實施期程:107年4月1日~11月30日之中午休息時間。
二、實施地點:
利用每日中午休息時間(約12:00~12:40)健走,每週一、三、五林副局長也會參與帶隊,從本局出發至文化中心健走一圈再回來。
三、實施方法:
1.活動紀錄方式:設計紙本登錄表單。同仁於回程後至社區心衛中心一樓紀錄所屬單位、姓名及當日行走步數。
2.活動評值:每月一次。定期每月最後一週提供QR碼網址,請同仁依據自身活動參與狀況填答量表內容。
四、活動獎勵
(一)健人獎(健人就是腳勤):
1.參加資格:抽獎前一個月於活動參加達8次以上者(2天/週*4週),即符合本活動「健人獎」獎勵資格。
2.獎勵內容
(1) 個人獎
為肯定同仁關心自身身心健康,積極參與本健康促進活動,預計於本(107)年度5、7、9、11月時自活動參與登錄資
料庫中各抽出10名個人獎,每名頒與200元禮券,以茲獎勵。
(2) 團體獎
為激勵各科室參與,預計於本(107)年度5、7、9、11月時頒與科室人數比例最多之前三名依序800元、500元、200
元禮券,以茲獎勵。
(二)「勇腳王」:
1.得獎方式:本年度行走步數最多者可獲得獎勵。
2.獎勵內容:本獎項由林副局長贊助價值約8000元之智慧運動手環一支。
五、本活動前100名報名者,贈送一個計步器,未獲計步器者仍可自備計步器參與本活動及有機會獲得相關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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