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本中心年度計畫辦理。
二、 提升相關專業人員的職業重建服務知能。
三、 參考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103/2/14勞職特字第1030506019 號令修正發布之「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遴用及培訓準則」第 10 條對於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繼續教育之規範。
參、主辦單位:新北市政府勞工局
承辦單位:新北市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中心(三重區)
肆、辦理時間:107年5月14日(星期一)早上9:30至下午16:30。
伍、辦理地點:本中心大會議室(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三段150號4樓)。
陸、參與對象與名額:職業重建相關專業人員(職重督導/其他職重專業人員);以新北市為優先,其他縣、市次之。預計參與人數20名。
柒、課程內容
受督者接受督導過程中所探討議題的深度,隨著個人專業成熟度的產生變化,而受督者的省思能力同時影響著自我專業成熟度的改變,督導者需要有足夠的敏銳度以評估受督者的狀態需求,進而提供受督者引導支持,使受督者在督導歷程中獲益。
本次督導課程以諮商歷程中的自我覺察督導模式為主軸,探討以受督者的內在經驗如何影響服務歷程,協助受督導者從自身經驗脈絡、價值觀與諮商歷程之間產生連結,以及探討個人的價值觀如何影響諮商歷程的焦點,促進受督者對服務使用者陳述的問題的洞察,並帶著在督導歷程中的省思回到實務場域工作,以促進諮商關係中的成效。
本次課程將分成兩個部分講授,第一部分將討論如何在督導歷程中促進受督者的覺察與改變,特別是如何協助在服務關係中產生移情或反移情議題的受督者覺察;第二部分將在課程中協助學員練習自我覺察督導模式中的督導回饋技巧,提供職業重建專業督導在實務工作中可參考使用的督導模式。
課程目的:
(1)學習自我覺察督導模式的基礎理念與架構。
(2)學習自我覺察督導模式督導角色內涵。
(3)學習如何在督導過程中評估受督者的督導需求。
(4)學習自我覺察督導模式的中督導回饋技巧。
註:本課程已完成”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繼續教育”認證。核定文號:民國107年3月22日勞動發特字第10705039763號。
捌、講師簡介:陳金燕教授為美國威斯康辛大學密爾瓦基分校博士,現為國立彰化師範大學輔導與諮商學系教授兼教育學院院長。專長為諮商員教育、自我覺察、諮商督導、多元文化諮商、性別平等教育與研究、性別與諮商、性別主流化、性別影響評估與檢視、CEDAW及法規檢視等。
玖、注意事項
一、本次課程將由講師在課程中邀請學員擔任受督者進行示範,錄取者請先準備自己服務/諮商的實際案例作為接受自我覺察督導的具體素材。
二、對此課程主題有興趣者,可先行閱讀參考書目。【蘇盈儀、姜兆眉、陳金燕 (2015)。自我覺察督導模式訓練手冊:新手督導訓練。臺北市:雙葉書廊。】
拾、報名方式
一、報名時間自107/4/9 (星期一)8:30至107/4/16 (星期一)17:30止,或額滿為止。請以線上報名方式進行報名。將依招生對象要求及報名先後順序錄取。
二、聯絡方式
- 電話:(02)2975-3565
- 傳真:(02)2974-2455
- 地址: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三段150號4樓
- E-mail:yucheng.wugu@msa.hinet.net
- 聯絡人:林欣怡組長(分機106)、廖淑停行政(分機105)。
拾壹、交通資訊
*註:經過台北車站的公車為14、221、232副。
近期熱門活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