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桃園市運動會-市長盃羽球錦標賽
一、主 旨:倡導全民運動,提升本市羽球運動風氣。
二、指導單位:桃園市政府
三、主辦單位:桃園市政府體育局
三、協辦單位:桃園市羽球協會
四、承辦單位:桃園市體育會羽球委員會
五、比賽地點:桃園市立蘆竹羽球館
六、比賽日期:107年6月7,8,10日(週四,五,週日)。
學生組7~8(四、五),社會組10(日)。
七、比賽用球:比賽級羽球
八、比賽組別及參加資格:
每人限報團體賽及個人賽各一組(個人賽限單打或雙打擇一)。
(一)個人單打賽:學生組每校各組限報2人。
1.國小4年級男子組 2.國小4年級女子組 3.國小5年級男子組
4.國小5年級女子組 5.國小6年級女子組 6.國小6年級男子組
7.國中男子組 8.國中女子組 9.高中男子組 10.高中女子組
(二)個人雙打賽:學生組每校各組限報2組。
1.國小4年級男子組 2.國小4年級女子組 3.國小5年級男子組
4.國小5年級女子組 5.國小6年級女子組 6.國小6年級男子組
7.國中男子組 8.國中女子組 9.高中男子組 10.高中女子組
(三)團體賽:學生組每校各組限報一隊,社會組每人限報一隊,(請勿跨組、跨隊)。
1.公開男子組 2.公開女子組 3.壯年男子組 4.壯年女子組 5.國小男子組
6.國小女子組 7.國中男子組 8.國中女子組 9.高中男子組 10.高中女子組
附註
1.高中、國中及國小組限就讀本市各高中、國中、小之學生,團體賽及個人賽均需以校為單位組隊,經由學校統一報名,出具附有照片之在學證明正本,並於5/25前送達桃園市富暘羽球會館(桃園市蘆竹區中正北路615號)。否則視同未完成報名手續。
2.壯年組需年滿45歲(含62年次)以上者,均可自由組隊參加。
3.團體賽公開組不限年齡及戶籍均可自由組隊參賽。
4,
九、比賽制度:
(一) 比賽規則依中華羽協公布之羽球規則辦理。
(二) 團體賽學生組為五點三勝制(單、單、雙、雙、單,不得兼點),其餘各組為三 點雙打(總分制,總分相同勝2點為勝)。每點採一局31分決勝負16分換邊(不得兼點)。
(三) 各隊排點,不得空點;若有空點現象時,依下列方式處理:
1.兩隊勝負尚未分出之前,出賽單位各點若有選手缺席時,視同空點(雙打時,僅1名選手出賽亦屬空點)。空點一經判定,則不論該場已賽勝負如何,一概判為對方之勝場(其比數之計算學生組為3:0及;社會組為93:0)。
2.若出賽單位選手不足時,應於排點前向大會申明,並告知對方後,只可將選手排在前面各點,中間不得有空點,後面未排之各點均判為對方之勝點(若未告知時,則該場比賽亦視為空點,而判為對方之勝場)。
3.空點經判定後,僅該場判為負場,其前已賽成績依舊保留,亦不取消往後之賽程。
(五) 兩隊出賽時,雙方選手必須全體列隊,核對各點出賽選手身份無誤後,開始進行比賽。比賽結束前,若出賽選手有人、證不符之情況,得再次要求核對選手身份。
(六)循環賽計分法:
1.凡中途棄權退出比賽者,不予列入名次,其已賽之結果均不予計算。
2.勝一場得積分2分,敗一場得積分1分,棄權以0分計算。
3.學生組積分相等時:
(1)兩隊積分相等時,以該兩隊比賽之勝隊獲勝。
(2)如遇三隊或三隊以上積分相等時,以積分相同之相關各隊
A.勝點和減負點和比較之,最低者出局 (依序為點→分);以此類推
B.至剩二隊相同時,以該兩隊間比賽之勝隊獲勝;
C.若比至勝分仍無法分勝負時,請裁判長抽籤決定之。
4.社會組積分相等時
(1)兩隊積分相等時,以該兩隊比賽之勝隊獲勝。
(2)如遇三隊或三隊以上積分相等時,以積分相同之相關各隊
A.總得分和減總失分和比較之,最低者出局 (依序為分→點);以此類推
B.至剩二隊相同時,以該兩隊間比賽之勝隊獲勝;
C.若仍無法分勝負時,請裁判長抽籤決定之。
十、報名:
(一)日期:
即日起至5月23日止。
(二)方式:採網路報名
個人賽 https://goo.gl/BWsYf3
團體賽學生組:https://goo.gl/chZUmF
社會組:
(三)聯絡電話:0937906016 簡振義先生
十一、抽籤:
於 5 月28 日上午十點於桃園市富暘羽球會館舉行(桃園市蘆竹區中正北路615號)。
十二、獎勵:依各組參加人數取優勝隊伍頒發獎盃或獎狀。獎狀發給依「桃園市市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教職員獎懲要點」辦理。
註:市府獎狀發給原則:參加各競賽組別達五隊(人)以上者,獎勵第一名;達六隊(人)以上者,獎勵至第二名;達七隊(人)以上者,獎勵至第三名。
十三、附則:
(一)超過出賽時間五分鐘未出場以棄權論。以大會時間為準。
(二)對於選手資格有疑慮時應於開賽前提出,以身分證或駕照為認定依據。
(三)為尊重性別平等,請依性別報名
十四、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公佈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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