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需攜帶筆記本與原子筆。
5. 第一日須額外攜帶至少12色的彩色鉛筆。
---【退費相關規定提醒事項】
本課程於學生繳納費用後,因故要求退費者,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實際開課日三十日前要求退費者,得全額退費。 二、實際開課日十六日至二十九日前要求退費者,得扣除約定應繳納費用之百分之十。 三、實際開課日前十五日內要求退費者,得扣除約定應繳納費用之百分之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