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華高中106學年度拔河競賽規程
一、宗旨:為培養健全人格、激勵團體凝聚力,提高拔河運動風氣,特舉辦
本次比賽,以達成本校「卓越」之教育願景。
二、主辦單位:學務處
三、參加對象:以班級為單位,推派代表參賽。
四、比賽日期:106年11月24日。
五、比賽地點:操場
六、比賽組別:
(一)女子組:分高三、高二高一、國中及特教組,分別取前二名。
(二)男子組:分高三、高二,高一、國中及特教組,分別取前二名。
七、報名辦法:
(一)比賽一律採網路報名(https://goo.gl/nKocJ1)。
(二)高中組各組每隊參賽人數8名(男、女分開比賽,各8人)。
國中部各組每隊參賽人數16名(男女合併)。
特教組各組每隊參賽人數10名(男女合併)。
(三)11/20(一)17:00前完成報名。
八、比賽方式:每場採三戰二勝制、每局60秒決勝負、賽制另外公布。
九、比賽辦法:採用中華民國拔河協會審定之最新規則(餘採比賽須知)。
十、比賽規定:
(一)比賽時請穿著長袖運動服裝及運動鞋,禁止帶手套。
(二)各隊須服從裁判之判決,如有異議,應由隊長提出申訴。
(三)比賽時,若有跨班出賽之情形,則棄權之。
(四)各班須男、女組各報名一隊參賽(人數班級不足除外)
十一、獎勵:各組取前三名,以班為單位頒發錦旗,以茲鼓勵。
十二、比賽須知
(一)拔河場地先劃一中線,在中線兩邊1.5公尺處各劃一決勝線,拔
河繩中央擊一紅布標幟。如下圖所示:
中央線
2 M 2 M
(二)裁判鳴槍後,60秒內能將繩中央線紅布標幟拉過決勝線者為勝。
(三)採三賽二勝制,每一局比賽為60秒,第二局應交換場地,若有第
三局比賽,賽前休息1分鐘,雙方以選擇硬幣正反面以選擇場地。
(四)局比賽至60秒時尚未分出勝負,以紅布標幟偏向該隊伍者為勝隊。
(五)每隊得設指揮一名,手持旗幟指揮隊伍外,除比賽班級之同學外,
任何人不得進入比賽場地,若加油隊影響比賽秩序,則該班喪失比賽
資格(不得跨班參賽)。
(六)比賽中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換人員,違者取消比賽資格。
(六)比賽中該隊選手有受傷須更換選手時應由隊長提出申請,且需在第一
局結束或第二局結束後提出,經裁判認定准許始可換人,不得自行換
人,否則此局以失敗論。
(七)其他未規定事項,以裁判之判決為終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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