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計畫緣起
我國團體協約法於100年5月1日大幅修正施行,除了明定勞雇雙方均負有誠信協商義務外,更將誠實信用原則定為最高指導原則之一,並針對團體協商相關程序與效力進行規範,以逐步建構勞資雙方誠信協商之環境,使勞資關係朝向協商合作的目標。勞動部為提升勞資雙方團體協約簽約率,自99年起開始辦理「入廠輔導及協助勞資雙方簽訂團體協約」相關計畫,截至去(105)年12月底止,簽訂團體協約有效份數為698份,相較前(104)年12月底之664份,已成長5%。
今年勞動部特別辦理「工會簽訂團體協約經驗分享座談會」,請勞資關係專家學者或具有團體協商經驗之實務工作者,在當今台灣經濟發展情勢下,勞工如何參與利潤分享、協商準備程序、草擬團體協約草案及談判技巧等課程進行授課,促使有意願簽訂團體協約、受邀約或正在簽訂中之工會,及各縣市政府有意願參與之承辦同仁,獲得解決問題之可能作法,推動或進行團體協約之協商。座談會中課程「團體協約簽訂經驗之分享」將邀請已簽訂過團體協約的工會共12家,分享在簽訂過程中的程序、協商技巧及關鍵性如何談定,令正在簽訂中或遇協商僵局之工會能多方聽取其他工會之過程更有助益,並可同時建立起工會間的情誼與關係網絡,於往後各自在進行協商時能夠增加更多的資源,以增進工會團體協約的簽約率。
貳、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勞動部
承辦單位:中華民國勞資關係協進會
參、招生說明
一、 預計招收 100名 。
二、 參加對象:有意願簽訂團體協約、受邀約或正在簽訂中之工會,及各縣市政府有意願參與之承辦同仁。
肆、報名方式
一、 至Beclass線上報名系統搜尋【106年度工會簽訂團體協約經驗分享座談會】線上報名專區進行報名。
二、 請於10月16日星期一下午五點前完成報名,以利座談會之行政準備工作。
三、 本座談會為免付費報名參加,請盡速報名,額滿為止。
伍、 座談會相關資訊
一、 時間與地點
場次 | 北區 | 中區 | 南區 |
日期 | 10/31 | 10/24 | 10/27 |
場地 | 臺北捷運北投會館 綜合會議廳 | 財團法人台中世界貿易中心 301會議室 | 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 高雄辦事處 401會議室 |
地址 | 台北市北投區大業路527巷88號 B1 | 台中市西屯區天保街 六十號3樓 | 高雄市苓雅區民權一路 28號4樓 |
截止 | 10/22下午五點報名截止 | 10/16下午五點報名截止 | 10/19下午五點報名截止 |
時程 | 行程內容 |
10:00 - 10:20 | 簽到 |
10:20 - 10:30 | 始業式 |
10:30 - 12:00 | 台灣經濟發展情勢及勞工參與利潤分享 |
12:00 - 13:00 | 午餐 |
13:00 - 14:30 | 團體協約簽訂經驗之分享(一) |
14:30 - 14:40 | 休息 |
14:40 - 16:10 | 團體協約簽訂經驗之分享(二) |
16:10 - | 賦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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