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文者:各宣講律師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8月8日
發文字號:(106)投律煌字第106152號
速別: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活動場次登記表
主 旨: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函請本會協助辦理「南投縣各中、小學校106年學年度1學期法律常識宣講」相關時程,詳如說明,懇請 貴大律師選填各場次意願表。
說 明:
一、依據106年7月31日投收1060649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簽呈辦理。
二、本活動核定為56場次,分由投檢及本會各負責28場次(如附件)。請各位大律師勾選可參加之場次,每場選派講師1位;請屆時依通知時間、地點前往,以利本活動順利進行。
三、 每場次宣講時間為40分鐘,本活動將由投檢支付講師鐘點費:800元/每場次,本會補助鐘點費:800元/每場次,並依本會七屆13次通過偏鄉(仁愛、信義)交通補助1000元/每場次。
四、請願任之律師每一人限選一場次,自106年8月9日下午15時起至8月11日上午12點前,上報名系統網站:https://goo.gl/6QcD4p選填,將依選填順序排定。
近期熱門活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