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計畫緣起
我國團體協約法於100年5月1日大幅修正施行,除了明定勞雇雙方均負有誠信協商義務外,更將誠實信用原則定為最高指導原則之一,並針對團體協商相關程序與效力進行規範,以逐步建構勞資雙方誠信協商之環境,使勞資關係朝向協商合作的目標。勞動部為提升勞資雙方團體協約簽約率,自99年起開始辦理「入廠輔導及協助勞資雙方簽訂團體協約」相關計畫,截至去(105)年12月底止,簽訂團體協約有效份數為698份,相較前(104)年12月底之664份,已成長5%。
今年勞動部特別辦理「事業單位簽訂團體協約經驗分享座談會」,邀請具有實務經驗之事業單位,透過經驗分享及交流,促使有意願簽訂團體協約、受邀約或刻正進行協商之事業單位資方代表或人資部門,及各縣市政府有意願參與之承辦同仁,獲得解決問題之可能作法,推動或進行團體協約之協商。
貳、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勞動部
承辦單位:中華民國勞資關係協進會
參、招生說明
一、 預計招收 50名 。
二、 參加對象:有意願簽訂團體協約、受邀約或刻正進行協商之事業單位資方代表或人資部門,及各縣市政府有意願參與之承辦同仁。
肆、報名方式
一、 至Beclass線上報名系統搜尋【106年度事業單位簽訂團體協約經驗分享座談會】線上報名專區進行報名。
二、 請於9月18日星期日下午五點前完成報名,以利座談會之行政準備工作。
三、 本座談會為免付費報名參加,請盡速報名,額滿為止。
伍、 座談會相關資訊
一、 時間與地點
日期 | 106年9月27日(三) |
場地 | 中華民國品質學會台北總會 902教室 |
地址 | 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75號9樓 |
二、 議程表
時程 | 行程內容 |
13:00 - 13:20 | 簽到 |
13:20 - 13:30 | 始業式 |
13:30 - 14:20 | 團體協商簽訂經驗分享(一) |
14:20 - 14:30 | 休息 |
14:30 - 15:20 | 團體協商簽訂經驗分享(二) |
15:20 - 15:30 | 休息 |
15:30 - 16:30 | 綜合座談 |
16:30 - | 賦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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