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課程目的
新勞動三法自100年5月1日開始施行後,我國集體勞動關係進入嶄新之紀元,近年來本部持續推動團體協商機制,提供勞資雙方入廠輔導、團體協約說明暨法制檢討座談會、簽訂團體協約事業單位表揚典禮及「勞動部獎勵工會簽訂團體協約獎勵實施要點」等行政措施,促使勞資雙方更能瞭解集體協商之模式及其運作之方式。
本(106)年度辦理集體協商人才培訓活動,本年度將區分公部門及私部門之協商代表分別受訓,讓受訓學員能明確瞭解協商目標,並透過提升課程深度及新增概述台灣實際經濟現況相關課程,讓學員能清楚結合現今財經狀況,為未來協商或正在協商者增加簽約之可行性,以培訓優良協商種子,最終期能建構完整之勞資協商自治架構,進而健全我國集體勞動關係。
貳、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勞動部
承辦單位:中華民國勞資關係協進會
參、招生說明
一、預計招收 70 名。
二、參加對象:
1. 勞方:工會理監事,或擔任工會集體協商代表者或經由勞動部或當地主管機關推薦者。
2. 公部門工會理監事,或擔任公部門工會集體協商代表或經由勞動部或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推薦者。
3. 培訓對象經委辦單位受理報名後,由委辦單位建議受訓學員名單,並由勞動部遴選受訓學員。
肆、報名
一、至Beclass線上報名系統搜尋【106年度集體協商人才培訓班】線上報名專區進行報名。
二、請於6月28日星期三下午五點前完成報名,以利培訓班活動之行政準備工作 (報名方式詳見「報名方式」一節說明)。
三、本培訓班為免付費報名參加,請盡速報名,額滿為止。
伍、課程規劃
一、參訓時間與地點
日期 | 106年7月19日(三) | 106年7月20日(四) |
場地 | 劍潭海外青年活動中心 教學大樓328教室 | |
地址 | 臺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四段16號 |
二、議程表
※ 舉辦單位保留議程表變更或調整之權限。
106年度集體協商人才培訓班 議程表 | |||
時間 | 活動內容 | 時間 | 活動內容 |
7/19(三)第一天 | 7/20(四)第二天 | ||
08:20-08:40 | 報到 | 08:50-09:00 | 報到 |
08:40-08:50 | 始業式 | 09:00-10:30 | 協商談判技巧及策略 |
08:50-10:20 | 世界經濟趨勢與 台灣經貿發展 | 10:30-10:40 | 休息 |
10:20-10:30 | 休息 | 10:40-12:10 | 協商談判技巧及策略 |
10:30-12:00 | 團體協約法制專題 | 12:10-13:30 | 午餐 |
12:00-13:30 | 午餐 | 13:30-15:00 | 簽訂團體協約經驗分享 |
13:30-15:00 | 如何做好團體協商之 準備資料蒐集 | 15:00-15:20 | 茶點 |
15:00-15:20 | 茶點 | 15:20-16:10 | 綜合座談 |
15:20-16:50 | 協商模式及草擬 團體協約草案 | 16:10 | 賦歸 |
16:50-17:10 | 門卡發放及行旅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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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0-18:00 | 晚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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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19:30 | 從電影中看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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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注意事項
一、名額有限,額滿為止,主辦單位保留參訓決定權。確定可參訓之報名者將於本研習會舉辦前五日收到出席通知信(Email電子檔)。
二、同一單位兩人以上報名時,請自行排序,以利遴選作業。
三、為利報名受理與登錄之行政作業,請報名者提供完整個人資訊,舉辦單位亦將善盡保密責任,僅用於本次研習活動之投保。
四、其他未盡事宜,請洽詢02-2578-2881分機17 余昕穎,或Email至airroc17@airroc.org.tw。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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