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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細可email回傳yanginin28@hotmail.com 或電話聯絡:0919625727 楊茵茵教練
十二、競賽細則:
1.參賽選手於比賽中必須戴頭盔/護膝/護肘/護掌,但禁止戴皮條帽,違者取消其受獎資格。
2.如遇有成績相同之情況時,則加賽一場以決定名次。
3.比賽進行中如有異議得提出抗議,但須於該項比賽結束後十五分鐘內由領隊或教練以書面向裁判長提出。裁判團之判定為最後之判定,不得再提出任何異議
4.參賽選手不得代表二個或更多個單位參賽,違者取消其參賽資格。
5.參賽選手每人限報名一組別比賽。
6.參賽選手嚴禁降組(級)參賽,可越組(級)參賽但須經大會同意,違者取消其參賽資格。
7.各組需依照組別報名,如報名有降組報名,經大會查證或其他單位舉證無誤後,取消其得獎資格。
8.選手不得配戴飾品(手環、手錶、項鍊、戒指、耳環等)下場比賽。
9.各組比賽需依照資格報名參賽,違者經大會查證取消其得獎資格。
10.該單項參賽人數如未滿4人,大會有權與其它組別合併比賽或列為表演賽
11.比賽途中雙腳不可越過角標,違者取消比賽資格
十三、注意事項:
1.參賽選手之號碼貼紙一張,請貼於左邊頭盔,於競賽進行中如有脫落現象致裁判無法分辨時,取消其參賽資格。
2.各隊提出抗議時,如未依抗議規定提出,而大聲叫喊致影響比賽之進行時,得視其嚴重性取消其個人或全隊之參賽資格。
3.比賽遇雨正常舉行。
4.每位參賽選手參加皆可獲贈紀念品乙份,並於活動當日報到時一併發放,倘因個人因素致無法到場參與,則不予補發,敬請各位家長及選手務必準時報到,以免喪失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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