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縣105學年度國民小學春季籃球聯賽競賽規程
一、宗 旨:為積極推展本縣基層籃球運動,提昇本縣國民小學籃球技術水準暨倡導學生正當休閒活動,普及本縣
籃球運動人口。
二、主辦單位:臺東縣政府。
三、承辦單位:臺東縣體育會籃球委員會。
四、協辦單位:臺東縣立新生國民小學、強邑體育運動用品社。
五、競賽日期:中華民國106年6月9日(星期五)至6月11日(星期日)。
六、競賽地點:臺東縣立新生國民小學體育館。
七、競賽組別及資格:
(一)、國小甲組:凡本縣國民小學在籍學生,不限年級,以學校為單位組隊參加。
(二)、國小乙組:凡本縣國民小學五年級以下在籍學生,以學校為單位組隊參加。
(三)、國小女子組:凡本縣國民小學在籍之女學生,以學校為單位組隊參加。
(四)、報名人數:每隊可報名職員(含領隊、教練、管理各一名)3名、球員16名(至少5人);每場比賽可登錄
14名球員。
八、參加辦法:(參加者須同意授權提供個人資料於本次賽會及相關單位必要性之使用,始可報名)
(一)、報名方式:分二階段完成。傳真或口頭報名概不受理。
1、第一階段:『網路線上報名』
(1)、首先進入本會報名系統,詳填相關報名資料,完成網路報名後,可從報名【連絡人】之電子信箱收
到「報名確認信函」。
(2)、網路線上報名時間:106年5月17日(星期三)上午8時起至106年5月24日(星期三)下午5時止,逾時
不予受理(報名系統於報名期間內24小時開放)。
※報名網址:https://www.beclass.com/rid=203c70d591116f7a931f
2、第二階段:繳交『同意書』及『報名費用』
(1)、各隊報名時請繳交【大會參賽守則暨個人資料授權同意書】及『報名費用』,並親送至報名地點。
※填寫【大會參賽守則暨個人資料授權同意書】時,請領隊及教練在簽名處親筆簽名。
(2)、繳交報名資料時間:106年5月17日(星期三)起至106年5月24日(星期三)止(下午時段:14:00~
17:00;晚上時段:19:30~21:00;請報名隊伍配合以上時間)繳交至強邑體育運動用品社,逾時不
予受理。
(二)、報名地點:強邑體育運動用品社;臺東市更生路353號(請於下午時段:14:00~17:00;晚上時段:19:30
~21:00;請報名隊伍配合以上時間繳交)。
(三)、報名費用:每校繳交報名費新臺幣1,000元,經報名繳費後,不得退還報名費(不得異議)。
九、比賽規則及制度:
(一)、除以下規定;其餘採用最新國民小學籃球規則。
(二)、為考量本縣偏遠地區學生數較少;組隊不易,替補部分之每位球員至多出賽兩節之規則,修正為球員不限
上場次數。
(三)、比賽皆採四節制,每節時間6分鐘。(前3節的前5分鐘及第4節的前4分鐘除暫停、罰球外,其餘狀況皆不停
錶(除特殊狀況外);前3節的最後1分鐘及第4節的最後2分鐘;依規則停錶。);在第一節與第二節及第
三節與第四節,中間休息時間為1分鐘,第二節賽完後第三節開始前,中間休息2分鐘。
(四)、得分相等與延時賽:下半時終了時,如兩隊得分相等,應即繼續比賽,並得舉行一次或多次的3分鐘的延時
賽,以決勝負。
(五)、個人犯規滿五次離場,團隊犯規每節第五次開始加罰。
(六)、本次比賽採用3.05公尺高之籃架。
十、抽籤會議:106年5月26日(星期五)下午6時正假強邑體育運動用品社舉行。(未到者由大會代抽;不另行通
知)。
十一、獎勵辦法:
(一)、6隊(含)以上錄取前四名,頒發獎盃。
(二)、5隊(含)以下錄取前三名,頒發獎盃。
(三)、3隊(含)以下錄取前二名,頒發獎盃。
十二、比賽爭議:
(一)、比賽爭議時,如規則上有明文規定者,以裁判之判決為終決,如有同等意義之註明,亦不得提出申訴。
(二)、合法之申訴,應由各單位領隊或其代表簽字蓋章,並附繳保證金新台幣參仟元整,用書面向審判
委員會提出,如經查核認為申訴無理由時得沒收其保證金充作獎品費用。
(三)、關於競賽所發生之問題,除當時得用口頭申訴外,仍需依照前項規定,於該項成績宣佈之三十分
鐘內,補具正式手續提出,否則概不受理。
十三、附則:
(一)、參賽各隊應準時(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參加開幕典禮。
(二)、比賽球衣請穿著相同之背心、短褲,並有明顯隊名、號碼,以資識別。
(三)、各參賽人員之身體狀況應經認定可參加劇烈運動競賽,方可報名參加;意外醫療等其他保險由參賽人學校
自行投保,承辦單位不另辦理保險。
(四)、各參賽隊伍交通、住宿、膳食、礦泉水、保險等,請自行處理。
(五)、比賽期間如有發生互毆、罷賽、無故棄權、毆打或侮辱裁判等情事發生時,除按規定停止相關隊
職員或隊伍出賽,並禁止該相關人員或球隊參加本會承辦之比賽一次及沒收保證金,報請有關單位
處理。
(六)、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由承辦單位修訂之。
臺東縣105學年度國民小學春季籃球聯賽
大會參加守則暨個人資料授權同意書
一、參加隊伍之領隊、教練及球員須認定所有參加球員或本人之身體狀況皆可參與劇烈運動始可參加,本賽事為高
風險競賽性質並消耗大量體能,如患有心臟性疾病(如糖尿病、家族性冠狀動脈疾病、高血壓、高血糖、高血
脂等)或有其他不宜激烈運動之疾病者,請勿參加本賽事,如因個人健康因素報名參加所產生之風險,應由參
加隊伍之領隊、教練及當事人自行承擔,主(承)辦單位不負損害賠償責任。
二、參加隊伍或成員應自行投保意外險或醫療險等相關保險以備不時之需,如於本次賽事中遭逢意外或有身體損害
者,主(承)辦單位不負損害賠償責任,當事人或其利害關係人均不得向大會提出任何請求,並同意若在從事
比賽過程中有意外之運動傷害事故發生及其後續醫療事務願由參加球隊職員或選手自行負責處理。(各隊請務
必自備運動傷害防護及醫療用品)。
三、比賽球衣請穿著相同之背心、短褲,並有明顯隊名、號碼,以資識別。
四、各隊參加選手請依報名隊伍參加,若有選手冒名頂替或出場兩隊(含)以上時或不符參賽資格,經大會認定屬
實,即刻中止比賽,取消其該隊參賽資格,並禁止該隊及參賽球員參加本會承辦之賽事一次及沒收保證金。
五、比賽時如有發生球員互毆、球隊罷賽或無故棄權;隊職員及非上場球員無故衝入球場內毆打或侮辱裁判,則依
規定停止相關人員或球隊出賽,並禁止該相關人員或球隊參加本會承辦之比賽一次及沒收保證金,並報請有關
單位處理。
六、各隊務必於活動後將球員席區及休息區之垃圾分類及清理乾淨並將座椅排列整齊。
七、球員席區禁止非隊職員及球員入座或在旁。
八、為配合政府規定,所有參加選手及民眾於活動場地全面禁煙及吃檳榔,若有違反規定之人員將依政府相關規定
辦理。
九、本會如要求各隊須參加開幕典禮時,請各隊務必依本會規定指派之人數參加開幕典禮,無故不參加開幕或開幕
人數過少之球隊,則沒收保證金。
十、比賽時請攜帶學生證、身分證或健保卡以備查驗。
十一、各參加球隊職員及球員須同意授權提供個人資料於本次賽事及相關單位必要性之使用。
十二、參賽之球隊在比賽進行中無競賽之意圖,等同放棄比賽,欠缺運動員精神者,經大會認定屬實,即刻中止比
賽,取消其參賽資格。
備註:1、本同意書務請領隊及教練親自簽名,未簽名者視同未完成報名手續,不得參與比賽。
2、承辦單位聯絡人:本縣籃委會總幹事林弘毅老師;聯絡電話:0937-600674。
※本會相關訊息,可至facebook社團網站-『臺東縣體育會籃球委
員會』參閱。
參加組別 |
| 隊 名 |
| |
教練留言板 |
備註:無法配合活動時間者,請勿參賽。 | |||
本球隊之隊職員及球員必恪遵大會參賽守則(如上),若違反大會守則,同意依大會相關規定議處,不得異議,僅以此書為憑。 | 教練親自簽名:
106 年 月 日 | 領隊親自簽名:
106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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