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屆『羽您有約』臺北市學生家長會聯合會羽球邀請賽
一、主 旨: 提倡羽球運動及全民體育永續風氣,推廣2017世界大學運動會,增進家長會與學校之間情誼,推動本市學生羽球運動之發展,並提升臺北市羽球基層訓練站選手實力,配合臺北市家庭教育中心,宣導運動與性別平等之觀念。
二、指導單位: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臺北市政府體育局
三、主辦單位: 臺北市國小學生家長會聯合會、中華民國全民羽球發展協會、
臺北市體育教育交流協會
四、協辦單位 : 臺北市家庭教育中心、財團法人吳文達體育基金會、臺北市大安運動中心、
臺北市國中、高中、高職學生家長會聯合會、臺北市長春國民小學、
極限體育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臺北市公私立國小校長協會、救國團、
臺北市教師會、臺北市教師職業工會、臺北市和平實驗國小籌備處
五、比賽日期: 中華民國106年6月25日(星期日)上午8:00-下午6:30
六、比賽地點: 臺北市大安運動中心(106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三段55號)
七、比賽組別: 1.一般團體組(60組):以單校為單位,每隊含校長及會長共6到8人
2.邀請組(12組):受邀之單位、教育團體或貴賓
3.趣味聯誼組(42組):限羽球初學者,自由組隊,取優勝隊伍,不列入名次
4.國小學生組(12組):受邀之國小羽球基層訓練站選手(免報名費)
(每校每個項目限報名一隊,可同時報名一般團體組及趣味聯誼組,若報
名截止後尚未額滿,將另公布並依照報名順序開放第二隊報名)
八、參加資格:(1)一般團體組/趣味聯誼組:校長及會長為當然球員,其他隊員由學校行
政人員或教師及家長會成員組成,每人限報一個項目,不得跨組跨隊(邀
請組除外),隊員需為該校教職員工或在學學生家長,若經對手抗議,經
大會確認資格不符且無相關證明,取消參賽資格並不予退費或更換球員
(2)謝絕現役選手/退役未滿十年以上甲組球員及羽球專任/外聘教練
九、報名手續:參賽者必須是自願參加且身體健康狀況能承擔激烈比賽,比賽期間
若發生事故造成傷害(除大會為賽事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保障範圍
外),一切責任自負。報名參加本賽事之個人資料,僅供本賽事相
關用途使用,並同意所填個人資料僅供大會辦理活動使用。
凡報名之團體每人贈送限定紀念衫一件
(1)報名日期:即日起至5月5日止(若提前報名額滿則該組不再接受報名,報名組數請參考比
賽組別),接受現場、傳真、電子郵件及線上報名
(2)報名費用: 參賽隊伍每隊$600
匯款帳號: 臺北市國小學生家長會聯合會/兆豐銀行國外部/007-09-122506
(3)現場報名:台北市長春國民小學家長會(電話:02-2502-4366-173歐秘書)
(4)電子郵件報名:ilunbeckywu@hotmail.com
(5)傳真報名:02-2506-5860(傳真後請以電話確認:0937-888-848吳宜倫會長)
十、賽前通知:完成抽籤及賽程安排後將以電子郵件或LINE方式通知。
十一、開幕典禮:中華民國106年6月25日(星期日)上午10:30
十二、報到時間:於開幕時間前比賽之隊伍請於賽前半小時完成報到,其餘隊伍請於10:00
前完成報到,報到時請領取紀念衫(品)及秩序冊。
十三、比賽辦法:
(1)本比賽採用中華民國羽球協會公佈之最新羽球規則。
(2)比賽賽制三點雙打(不限男女),比賽分數為21分不加分,三點得分總分高者為勝,同
分時點數勝者為勝。(大會視報名隊數可調整賽制,以當天公告為主)
十四、獎勵:一般團體組取前四名,頒發獎盃及獎品(冠軍隊伍每位隊員贈送羽球拍一支),
國小學生及邀請組另外頒發獎品,趣味聯誼組取優勝隊伍頒發紀念品。
十五、本會賽事已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保障範圍如下說明:
(1)對於比賽期間在活動地點內因發生意外事故所致第三人身體傷亡或第三人財物損
害,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本會將對選手負賠償之責。
(2)對活動工作人員及參加人員在活動地點發生意外時,依法應由本會負賠償責任。而受
賠償請求時,由保險公司負賠償之責。
保障內容 | 保險金額 |
每一個人身體傷亡 | 300萬 |
每一意外事故傷亡 | 1,500萬 |
每一意外事故財損 | 200萬 |
保險期間內賠償限額 | 3,400萬 |
每一事故自負額 | 2,500元 |
十六、比賽用球:(由極限體育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贊助)
十七、其他規定 :請穿著大會贈送之紀念衫參加開幕典禮,比賽時請穿著合宜之運動服裝,
進入場內一律穿著運動鞋,比賽進行中若有任何爭議,以大會裁判長之判
決為主,中午便當不提供代訂服務,場內禁止飲食,現場備有飲水機。
十八、閉幕時間: 當日所有賽事完成後立即進行頒獎典禮。
十九、若有未盡事宜得由本會另行公告實施之。
*本賽事為提倡全民運動風氣,以球會友,鼓勵大家共襄盛舉,歡迎提供廣告贊助或捐款,細節請與主辦單位接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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