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日期:108年7月27日(六)
指導單位:桃園市政府、桃園市議會、大園區公所
承辦單位:救國團大園區團委會
協辦單位:立法委員陳賴素美服務處、徐其萬議員服務處、游吾和議員服務處、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大園分局、桃園市大園區家長會長協會、大興高中、潮音國民小學,大園區各高中職、國中、國小
參賽費用:各組每隊繳交保證金新台幣伍佰元整,免報名費(出席參加比賽於比賽完畢時全額退還保證金,若棄權未出席參賽或違反相關規定則沒收保證金,未繳保證金者不列入比賽)。
比賽項目
1.籃球三對三比賽採年齡、性別分組競賽,共分為國小組、國中男子組、國中女子組、高中男子組、高中女子組、女子組、大專男子組、大專女子組、社會組及好漢組共十組
活動內容
(一)籃球比賽
1.三對三籃球比賽:各組每隊4人為限,其中一人為隊長,每組以24隊為上限,報名額滿即不接受報名(各組參賽隊伍不足4隊則不予辦理),各組隊數及參賽資格如下:
(1)國 小 組:95年9月1日(含)以後出生者,不分男女皆可組隊參加。
(2)國中男子組:92年9月1日(含)以後出生者,可組隊參加。
(3)國中女子組:92年9月1日(含)以後出生者,可組隊參加。
(4)高中女子組:89年9月1日(含)以後出生者,可組隊參加。(冠亞軍代表桃園參加幼獅三對三決賽)
(5)高中男子組:89年9月1日(含)以後出生者,可組隊參加。(冠亞軍代表桃園參加幼獅三對三決賽)
(6)女 子 組:不限年齡,可自由組隊參加。
(7)大專組男子組:85年9月1日(含)以後出生者,可組隊參加。(冠亞軍代表桃園參加幼獅三對三決賽)
(8)大專組女子組:85年9月1日(含)以後出生者,可組隊參加。(冠亞軍代表桃園參加幼獅三對三決賽)
(9)社 會 組:不限年齡,可自由組隊參加。
(10)好 漢 組:68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者,可自由組隊參加。
(1)各隊填寫報名表乙份,親自前往地點報名並繳交保證金新台幣伍佰元整
報名地點:灣德福教育學苑(大園區新生路126號)
救國團許總幹事 手機:0921-169-254 TEL:03-3869879
(2)線上報名,至BeClass線上報名系統,輸入【大園三對三籃球比賽】
填寫報名表並至上述報名地點繳交保證金即可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08年7月13日下午23點為止
比賽規則:(2)學生組基本資格:現階段就讀公私立國中、高中職及大專院校,具有正式學籍學生均可報名參加,每人以報名一隊為限
(3)除外資格:具國內外職業籃球球員、國內外國家籃球代表隊(含儲備隊員)、現役UBA大專甲一級球員、現役HBL高中甲一級球員、JHBL國中甲級球員等任何一種身份者,不得報名參加。
(4)(高中男子組、高中女子組及大專男子組、大專女子組)冠亞軍隊,得經初賽承辦單位於108年8月8日前,推薦參加全國決賽
(5)決賽:
(一)日期:108年8月24日(星期六)
(二)地點:台北市南港運動中心(台北市南港區玉成街69號)
(三)各縣市冠亞軍得由初賽承辦單位推薦參加全國決賽,並依路程遠近由決賽主辦單位補助交通費(每隊補助5名,參照火車自強號票價)。
(四)決賽獎金:
高中、大專男、女各組冠軍獎金新台幣20,000元、亞軍獎金新台幣15,000元、季軍獎金新台幣10,000元、殿軍獎金新台幣5,000元。
(五)各頒發獎狀乙禎、獎牌乙面,並函請就讀學校公開表揚。
活動注意事項:
(1)各隊須於當日7點30分到比賽會場開始報到,並領取賽事紀念品、礦泉水,如逾時未到以棄權論,並沒收保證金;採用中華民國籃球協會之規則,比賽順序由大會訂定並抽籤,不得異議;大會賽程時間以當日公佈為準,必要時得宣佈提前或延後比賽。
(2)報到與出賽時,須攜帶學生證、身分證或健保卡,以證明身份。證件(正本)以備查驗,全隊若有任何一員未攜帶,則該員不得出賽。
(3)各隊比賽人數以4人為限。嚴禁跨隊或冒名頂替,違者取消相關隊伍之資格。
(4) 各選手必須遵守出賽時間,請賽前10分鐘到場;若於開賽1分鐘後仍未到場者以棄權論。
(5)承辦單位將替所有參賽選手,於比賽期間投保100萬意外險,報名表請確實填寫。
(6)有心臟疾病及家族特殊疾病者不宜報名參加。所有參賽人員應自行安排健康檢查,確認健康情況適合參與活動,若有因隱瞞個人健康情況而致意外發生時,概由當事人自行負一切相關責任。(請填寫參賽切結書)
(7)於球場鬧場打架滋事不聽勸阻者報警查處並取消比賽資格。
(1)三對三籃球比賽
各組取前三名由大會頒發獎盃乙座、獎牌及獎金。
各組冠2000元、亞軍1000元,報名不足8組的組別不頒發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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