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免責聲明書
報名須詳閱且同意此聲明書:
A.本人出於自由意志同意參與本次由台灣籃球發展協會主辦,來福國際行銷有限公司協辦的SBC暑假美國拉斯維加斯籃球訓練營(以下稱本活動)。
B.本人清楚了解本協議的目的是為了活動發起人或組織和同行成員明確知曉本活動所存在的風險,且知悉本活動具有一定的風險,本人同意承擔本活動可能發生之所有風險。本活動可能發生的風險包括但不限於活動過程中可能會有推擠、碰撞、翻滾等行為,且該等行為可能會造人身上傷害及財產上損失。
C.活動中,對於違犯國家相關法規、惡意侵犯他人或其它涉及犯罪行為的事件,則不在此協議範圍內,必須由個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D.為將本活動可能產生之風險降至最低,本人遵守本活動相關規定及配合工作人員的指示,做好自我管理,避免造成自己或他人人身上傷害或財產上損失,並承諾在本活動期間不會從事不正當行為。如有違反,台灣籃球發展協會及其相關人員有權禁止本人參與本活動,並無庸負擔任何損害賠償責任。
E.本人知悉台灣籃球發展協會將承保個人旅遊平安險,而理賠標準則依保險公司規定辦理。
F. 本人於此聲明並保證健康狀況良好,適合參加本次活動。無心臟病、高血壓、糖尿病、氣喘、傷痛、損傷、不適、突發病歷及其它重大疾病。若活動中發生任何意外事件,願自行負責。
G.本人同意並授權台灣籃球發展協會與來福國際行銷有限公司拍攝、使用、改做、修飾、公開展示本人之肖像(包含照片及視訊影像,以下簡稱肖像)、名字、聲音…等,於本活動中所拍攝之作品。本人同意台灣籃球發展協會與來福國際行銷有限公司就上述著作(內含上述授權之肖像、名字、聲音等)享有完整之著作權,其被授權人及繼受人得使用本人之肖像、名字、聲音…等於所有形式的著作載體及媒體。台灣籃球發展協會與來福國際行銷有限公司得以各種管道或印刷方式呈現授權內容之全部或部分、並可公開發表,無須再通知或經由本人同意。
H.本人知悉報名前必須事先與自己的家屬溝通並取得家屬同意,接受本協議全部條款後,方能報名參加本次活動,報名後視同其家長已知情並同意,一旦簽署,此協議將生效。家長或法定代理人簽名視為已溝通並已授權台灣籃球發展協會與來福國際行銷有限公司,否則由代簽人承擔一切後果。
I.本身知悉報名後如因故取消行程須遵守以下相關法規:
1.通知於旅遊活動開始前第三十一日以前到達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十。
2.通知於旅遊活動開始前第二十一日至第三十日以內到達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二十。
3.通知於旅遊活動開始前第二日至第二十日以內到達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三十。
4.通知於旅遊活動開始前一日到達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五十。
5.通知於旅遊活動開始日或開始後到達或未通知不參加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一百。
J.主辦單位保有修改、變更或暫停本活動之權利,如有未盡事宜,悉依主辦單位相關規定或解釋,並得隨時補充公告之。參加者一旦參加本活動,則表示同意接受本辦法之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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