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股東您好,為因應部分股東需求(轉換股權持有人),且便於統一股權轉讓作業及確認各位收件地址(可收掛號信),煩請於8/31前詳填以下資料內容回覆,逾期恕不受理轉換持有人,謝謝!
注意事項:
1、股權轉換持有人後,後續若產生之相關費用及稅金,需自行負擔,與本公司無涉,建議請了解相關規定後再做決定!
2、股權轉讓恕不接受分割轉讓,請理解配合,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