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為協助有意辦理社區照顧關懷據點之單位培訓據點服務人力,提供據點新進人力所需之專業知能,以提升據點健康促進服務、社區關懷訪視技巧與資源連結等效益,進而增進社區老人之生活品質,特辦理本訓練。
二、主辦單位:高雄市政府社會局長青綜合服務中心。
三、參加對象:
(一)本市社區照顧關懷據點承辦單位之工作人員、志工督導以及志工。本次參訓者,請務必完訓,由各單位審慎推薦合適參訓人員。
1.105年度(含)以前已設立之據點,未參加過生活輔導員訓練者,每個據點以2名為限。
2. 功能型轉補助型據點以2名為限。
(二)預計參與學員共計80名,若報名人數不足時可開放限額。
(三)本訓練預計招收80名學員,將會以電子郵件通發最後參訓名單,未錄取者則不另行通知。
四、訓練時間:106年12月11日(一)、12月12日(二)以及12月13日(三)。
五、訓練地點:高雄市政府社會局長青綜合服務中心8樓會議廳(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二路51號)。
六、訓練時數:基礎訓練時數為21小時;課程結束後,須至推薦之績優據點完成據點實習時數4小時,共計25小時。
七、課程內容:
課程內容 | 時數 |
老人營養餐食設計及烹飪技巧分享 | 1.5 |
社區照顧關懷據點概論及生活輔導員的價值與意義 | 2.0 |
老人意外傷害之緊急處理 | 1.0 |
認識老人常見疾病(憂鬱症、失智症等)及簡易評估(日常生活功能量表) | 2.0 |
重新看待老化及如何與長輩相處 | 1.0 |
老人體適能評估及實務操作 | 1.5 |
老人健康促進活動-靜態課程規劃、手工藝課程設計操作與分享 | 2.0 |
關懷訪視及電話問安的技巧 | 1.5 |
社區照顧關懷據點成果月報表、電話問安以及訪視紀錄填寫與資料整理 | 1.0 |
老人福利簡介與長照2.0 | 1.5 |
老人健康促進活動-動態課程規劃與實務操作(一)團康及趣味遊戲活動規劃、操作技巧分享 | 1.5 |
老人生心理認識及長期照顧資源介紹、諮詢與轉介技巧 | 2.0 |
訪視員人身安全課程 | 1.0 |
老人健康促進活動-動態課程規劃與實務操作(二)活力健康操及音樂律動 | 1.5 |
合計 | 21.0小時 |
八、訓練規定:
(一)基礎訓練:須上滿21小時訓練課程。
(二)據點實習:
1.請於基礎訓練完訓後一個月內至本中心列選之優等據點實習4小時(不可在原單位實習)。
2.至據點實習時須攜帶實習證明書(附件1)至實習單位,待實習完成後由實習單位理事長或負責人於證明書上加蓋關防及簽章。
(三)基礎訓練21小時及據點實習4小時共計25小時完成後始可申請生活輔導員證書。製作證書須繳交1吋的大頭照『一張』,照片背後請註明姓名、社區名稱。
(四)請將已完成據點實習之實習證明書郵寄至長青中心,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二路51號3樓長青中心教保課收,請註明:「生活輔導員證書申請資料」。
(五)實習證書發放:於學員完訓後隔天開始實習起算,滿一個月內製作完成;證書將由長青中心社工督導員協助發放給據點,請其轉發給實習學員。
★生輔員課程完訓30日內未完成實習者,則不頒發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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