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一屆大鵬灣盃SUP繞標競速賽及體驗活動
一、主 旨:響應政府全民運動政策,推展海洋水域運動,展現大鵬灣的美與朝氣,結合國際SUP運動發展趨勢,邀請全國各地之優秀選手一 同參加SUP繞標競速賽,提升我國SUP運動競技水準,並藉活動提供國人參與體驗,以推廣介紹鵬灣水域發展之多元性運動。
二、主辦單位:交通部觀光局大鵬灣國家風景管理處
三、承辦單位:大鵬灣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四、協辦單位:國立屏東大學體育系 國立高雄海洋科技大學科技潛水暨水域運動教學發展中心 中華民國水中運動協會立式划槳委員會 水行者運動國際有限公司 覺帶風滑風箏衝浪SUP俱樂部 中華SUP立槳運動協會 Whatzsup SUP俱樂部 原味夏天衝浪店 真波 Jimmy Lewis鯊魚浪板 轉角食堂 阿水衝浪工作室 墾丁衝浪店
五、比賽時間:2017年4月15日
六、比賽地點:大鵬灣青洲濱海遊憩區
七、比賽方式:
1. 競賽板別:充氣板、硬板
2. 競賽距離:500M繞標競速
3. 競賽方式:直線折返繞標
4. 競賽組別:個人男子組、個人女子組
5. 設參賽證明、獎狀、獎牌、獎盃。
八、參加辦法:開放國內外選手自行及組隊報名。
九、報名內容及相關規定:
1. 選手參賽需自備板、槳、腳繩及救生衣
2. 此次競賽為首次舉辦,為讓選手有得獎機會,故參賽選手跨組報名獲獎時,則只能以成績最佳組頒獎。
十、報名方式:
1. 本賽是一律採網路報名並劃撥繳費完成,額滿為止。
2. 每組名額為60人,依報名繳費完成者順序為依據。
3. 個人報名費新台幣1000元、團體報名(五人以上)報名費八折(報名費含保險、紀念衣等等)。
4. 報名聯絡人:杜坤良、連絡電話:0972438457 E-mail:gino5866@gmail.com
5. 匯款資訊(匯款後請mail電子信箱,提供匯款日期與帳號後五碼,以方便核對資料)
銀行:台灣土地銀行(銀行代碼005) 東港分行
戶名:大鵬灣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帳號:132001000270
十一、競賽內容:
(一)競賽制度:
1. 本次競賽採計時制。
2. 採初賽、決賽制
3. A.初賽:二趟成績總和取前三十名進入決賽
B.決賽:以一趟成績取前五名頒獎
C.比賽人數不足三十名直接進行決賽,但比二場,取成績總和前三名頒獎。
D.各組報名最多六十名。
4. 競賽器材:本次因為首次舉辦,因此競賽器材只分充氣板組及硬板組,板型及尺寸不限制。
5. 比賽規則:以大會訂定之競賽規則進行比賽,如對規則解釋有爭議或未盡事宜,則依仲裁委員會議之決議為為
最終判決。
6. 對於競賽規則或賽程如有疑問需在競賽前提出,競賽時應遵從競賽規則。
(二)裁判會議、賽程抽籤及賽前練習:
1. 裁判會議:4月14日(五)15:00至賽務中心報到,隨後展開裁判會議及場地勘查。
2. 賽程抽籤:4月15日於選手報到時抽出賽號碼並領取號碼識別,對出賽號碼結果不得異議。
3. 賽前練習:4月14~15可依練習公布時間到競賽場地練習,以熟悉場地,練習時應遵守大會相關規定。
十二、競賽規則:見附件一
十三、競賽獎勵:
(一)男子硬板、男子充氣板、女子硬板、女子充氣板
名次 | 獎勵 | 備註 |
冠軍 | 獎盃乙座、獎金或等值獎品新台幣5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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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軍 | 獎盃乙座、獎金或等值獎品新台幣3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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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軍 | 獎盃乙座、獎金或等值獎品新台幣2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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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名 | 獎牌一面 | 1. 參賽人數超過30人增列獎項 |
(二)各組參賽選手均可獲得完賽成績證明書及紀念品乙份。
(三)若參賽選手跨組競賽且均獲獎,只能擇一組領獎,另一組獎項則依成績遞補。
十四、體驗活動:
(一)體驗時間:上午10:00~12:00及下午14:00~16:00
(二)體驗梯次:上下午各二梯次,每梯次體驗時間為一小時
(三)體驗項目:SUP單板、龍舟板
(四)體驗人數:
1. SUP單板:20人/梯次
2. 龍舟板:16人/梯次
3. 體驗活動採現場報名方式,額滿為止。
(五)體驗須知:
1. 體驗活動為免費參加,參加之民眾須提前30分鐘至體驗區完成報名,若該梯次額滿,可改項目或選擇其他有名
額梯次報名,但不保證一定會有缺額。
2. 參加體驗之民眾須聽從活動教練指示,若有違反者將立即停止其體驗。
3. 限每人每梯只可報名一項體驗項目,如報名同一時段體驗項目,只能擇一項目進行。
4. 身高未滿130公分之孩童需由家長陪同體驗SUP或獨木舟體驗活動。
5. 參加體驗之民眾,盡量避免著棉質、牛仔單寧布類等易吸水材質衣褲。
6. 參加體驗之民眾請自行攜帶更換衣物、防曬用品、水及毛巾,活動場地備有更衣室可善加利用。
7. 換洗衣物及隨身重要物品請自行保管,活動單位不負保管責任;另重要物品(眼鏡、手機、相機)活動時盡量
不要使用或自行固定,以免落水後遺失。
8. 體驗活動以三張有效發票(一人)即可參加一梯次。
十五、活動流程
時間 | 活動名稱 | 地點 | 備註 |
0800~0900 | 參賽選手報到 | 青 洲 濱 海 遊 憩 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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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0~0930 | 比賽開幕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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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1000 | 1. 參賽選手檢錄 2. 開放場域選手練習 3. 體驗活動開始 | 1. 各組檢錄時間為比賽前一小時 2. 體驗活動時間: 1000~1200 1400~1600 | |
1000~1200 | 男子硬板組初賽1 女子硬板組初賽1 男子軟板組初賽1 女子軟板組初賽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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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1300 | 選手休息 | 選手自行準備 | |
1300~1500 | 男子硬板組初賽2 女子硬板組初賽2 男子軟板組初賽2 女子軟板組初賽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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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1530 | 選手休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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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0~1730 | 男子硬板組決賽 女子硬板組決賽 男子軟板組決賽 女子軟板組決賽 |
| |
1730~1800 | 比賽閉幕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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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1. 此流程表僅供參考,正式賽程將於報名結束後公告於網站。
2. 比賽當日之競賽賽程會依實際狀況(天候或其他因素)調整,以其活動順暢完整。
十六、附則:
1. 主辦單位保有修改、變更或暫停本活動之權利,如有其他未盡事宜,均依主辦單位相關規定或解釋,並得以隨時補充公告之。體驗活動參加之民眾,亦依本活動辦法規定之約束。
2. 本活動期間若遇不可抗拒之災害(颱風、豪雨、地震…等),主辦單位則適時停止活動或延期,公告於活動資訊網站。
3. 參賽者及體驗之民眾同意授權主辦單位擁有當天活動拍攝之影片及照片,得使用、修改、刊印、重製、散佈、改作、公開傳輸、公開播送、公開上映及公開展示等權利,不需另行通知或支付任何費用。
4. 本次活動依規定為參賽選手、體驗民眾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投保內容細節依投保公司之保險契約為主)。
5. 報名活動前敬請詳閱相關說明,本活動經報名成立後,若因個人因素無法參加,恕不退費,若遇天災或氣候等不可抗力因素,活動停辦標準以人事行政局或中央氣象局為準,大會將會另行通知延期或退費。
十七、活動商家優惠
店家 | 優惠內容 |
許願宿 | 活動期間凡入住本民宿選手及眷屬憑選手證或報名證明(完成繳費通知),均贈送民宿手作果醬 |
味益食品 | 活動期間憑選手證或報名證明(完成繳費通知)或聯盟會員名片,味益花殼脆鬆買大送小(送完以等值商品兌換,與其他優惠不得同搭) |
金溢海鮮 | 活動期間憑選手證或報名證明(完成繳費通知)消費贈黃金泡菜。 |
小琉球蜜仔番薯糖 | 活動期間憑選手證或報名證明(完成繳費通知)或聯盟會員名片,消費滿500元以上,贈送蜜仔福袋一份(數量有限送完為止) |
綠芳水岸民宿&複合式景觀餐廳 | 活動期間憑選手證或報名證明(完成繳費通知)入住享有九折優惠再加碼送下午茶乙份,以間數為主。 |
芳鄰民宿 | 憑憑選手證或報名證明(完成繳費通知)訂房,享9折優惠(另外招待東港特色小吃) |
佳珍海產店 | 凡憑憑選手證或報名證明(完成繳費通知),來店消費滿1000元以上,贈送鮪魚餅2顆,滿2000元送4顆。以此類推。 |
漁郎生魚片專賣店 | 活動期間憑選手證或報名證明(完成繳費通知)或聯盟會員名片消費,即享螃蟹味增湯半價25元「原價50元」(與其他優惠不得同搭) |
財之林豆花專賣店 | 活動期間憑選手證或報名證明(完成繳費通知)或聯盟會員名片,來店買家庭號整桶的豆花130元優惠10元為120元,買一碗的豆花30元優惠5元為25元 |
阿瑪斐民宿 | 活動期間來電訂房入住,憑憑選手證或報名證明(完成繳費通知)享九折優惠 |
蘇菲亞民宿 | 憑選手證或報名證明(完成繳費通知)入住即可享有優惠折扣200元(不限房型) |
禾田旅宿 | 憑憑選手證或報名證明(完成繳費通知)(限來電訂房入住),小間雙人房享9折優惠,面景房享85折優惠(早餐可享東港特色小吃) |
泰富航運 | 憑選手證或報名證明(完成繳費通知)至泰富航運售票口購票可享有東港至小琉球來回船票370元優惠價 |
22號旅店 | 憑選手證或報名證明(完成繳費通知)入住即可獲贈鮪魚糖一包 |
留下旅舍 | 活動期間來電訂房入住,憑選手證或報名證明(完成繳費通知)享九折優惠;酒吧飲品九折。 |
遇見幸福地民宿 | 憑選手證或報名證明(完成繳費通知)訂房每房優惠200元。(限電話訂房,網路訂房恕無優惠。) |
福灣莊園 | 憑選手證或報名證明(完成繳費通知)住宿即贈台灣巧克力薄片組 |
幸福風帆 | 活動期間憑選手證或報名證明(完成繳費通知)住宿、以房間為單位、每間房牌號碼可獲贈(海尼根手工杯)二只。 |
海王星特色民宿 | 憑選手證或報名證明(完成繳費通知)入住即可享有優惠200 (不限房型再送一份伴手禮) |
福包園 | 憑選手證或報名證明(完成繳費通知)至門市購買黑鮪魚香腸起司包或鮮肉包享85折優惠(鮪魚包每日限量生產,當日賣完為止),優惠期限至106年4月30日止,週日店休 |
王匠生魚片 | 凡憑選手證或報名證明(完成繳費通知)到店消費即送「干貝唇」小菜一盤;消費滿500再送「日本空運大生蠔」 |
輕旅宿 | 活動期間來電訂房入住,憑選手證或報名證明(完成繳費通知)享九折優惠 |
大鵬灣大飯店 | 活動期間來電訂房入住,憑選手證或報名證明(完成繳費通知),贈送精美鮪魚座 |
易速達電動機車出租店 | 活動期間憑選手證或報名證明(完成繳費通知)租車時,可享有9折優惠 |
華珍食品 | 活動期間憑選手證或報名證明(完成繳費通知),凡來門市消費滿100元即可享煎餅3入裝加購價38元乙包! |
水岸瀠瀠旅宿 | 凡活動期間憑選手證或報名證明(完成繳費通知)9折優待限電話訂房,網路訂房除外 |
東港28民宿 | 活動期間來電訂房入住,憑選手證或報名證明(完成繳費通知),每房贈送民宿手作水果磅蛋糕1條 |
芯緣閣 | 活動期間憑選手證或報名證明(完成繳費通知)可享住宿優惠 1.凡來店住宿用餐 即享9折優惠 招牌烤雞享8折優惠 2. 凡住宿即贈送美式麻糬(點心)或鬆餅一份 (2擇1) |
發現號特色民宿 | 活動期間來電訂房入住,憑選手證或報名證明(完成繳費通知)享九折優惠。 |
肥羊的窩民宿 | 活動期間來電訂房入住,憑選手證或報名證明(完成繳費通知)享八八折優惠 |
水映自在會館 | 活動期間來電訂房入住,憑選手證或報名證明(完成繳費通知)享九折優惠。 |
東港六號民宿 | 活動期間來電訂房入住,憑選手證或報名證明(完成繳費通知)享九折優惠。 |
鮮饌道海洋食品文化館 | 憑選手證或報名證明(完成繳費通知)DIY享第二人5折優惠。憑選手證或報名證明(完成繳費通知)購物滿600元贈送鮮饌道米餅一包 |
阿榮坊海鮮城 | 憑選手證或報名證明(完成繳費通知)消費滿1000,即招待義式焗烤鮮鮑盅,以桌計 |
東港藍仰坊民宿 | 活動期間來電訂房入住,憑選手證或報名證明(完成繳費通知)享九折優惠。 |
附件一
立式划槳(SUP)繞標競速賽競賽規則
l 報名之選手或團體隊伍,其資格經競賽組審核通過後,如再有異議,務必在賽程抽籤時提出解決。
l 凡大會裁判人員一律不得兼任各團體隊職員或個人賽選手。
l 個人賽時,若大會有發放服裝,即必須著大會服裝比賽。另選手必須穿著救生衣,並將識別號碼置於胸前及後背
明顯處;團體賽時,各隊選手需穿著同一款式服裝比賽,若大會有發放服裝,即必須著大會服裝比賽,另選手須
穿著救生衣,並將相同號碼之識別號碼置於胸前及背後明顯處,若有違反者,直接取消比賽資格。
1. 賽前至出發
1.1 凡參加競賽之選手或隊伍均應遵照本規程所列之各項規定。
1.2 各隊或個人賽選手應攜帶選手檢錄卡提供大會檢錄查驗身分。
1.3 出賽時,選手須符合參賽規定,有不符規定之事時,裁判長可依據情況取消該員(隊)參加該場比賽資
格。
1.4 對參賽選手(隊)資格如有疑問者,須在出賽前提出,賽後不得異議。團體賽出賽人員,若不足規定人數
時以棄權論(以後賽程不得參加);出賽男女生人數必須正確,於起點複查時若發現不符,即取消該隊資
格。
1.5 檢錄時若發現冒名頂替或其他選手(隊)當場檢舉,經查證屬實者,則取消該選手(隊)比賽資格(以後
賽程不得參加),該行為發生於決賽時,名次由後選手(隊)依序遞補。
1.6 所有參賽選手(隊)如有任一場次未參賽、自行棄權或被大會判定取消資格,則爾後賽程不得再參加。如
因故該場判定失敗,往後如有賽程得繼續比賽。
1.7 比賽之器材,賽前應自行檢查妥當,比賽中如發生問題,不得以此要求重賽。
1.8 各組競賽時間依大會公布之時間表進行,個人賽每場比賽以15人同時進行,團體賽每場以五隊同時進行,
如有提前或延後,以大會播音報告為準。
1.9 比賽選手(隊)於賽前練習及競賽期間,必須穿著救生衣;如不依規定穿著救生衣者,不予練習或比賽。
1.10 比賽日期除因特殊情況,由大會宣布延期舉行外,不受天候影響,風雨無阻(雷雨除外)照常比賽。
1.11 參賽選手須在大會比賽前一小時抵達檢錄處提出選手正辦理報到、抽籤及領取號碼識別;團體賽於比賽前50
分鐘領取(填寫)出賽人員名單,比賽前40分鐘提出比賽名單及選手證,同時派員抽簽決定比賽號碼,並領
取識別碼,逾時不候,由大會公開抽籤,不得異議。比賽前10分鐘置比賽起點預備出發,若延遲比賽時間2
分鐘未達起點者,以棄權論(以後比賽不得參加),比賽時只一隊到達者,由該隊直接晉級(競賽時間表列
時間,比賽前30分鐘不再接受檢錄,且須人員及證件齊備,不因任何因素延遲,以檢錄處掛鐘為準)。
2. 出發至繞標中途
2.1 比賽划槳方式一律採行立姿動作,比賽中除槳板外,不得使用或借助任何輔助動力。
2.2 選手於出發線後就位,以板首不得超過出發線,其發令程序為:「Are you ready?」「Attention」(聞
Attention時,選手須處於靜止狀態)及「Go」(或出發信號)。「Attention」與「Go」(或出發訊號)之
間距離之時間不得超過五秒鐘。
2.3 發令員未發出訊號前不得出發,聞Attention時,選手即需處於靜止狀態,違者視為偷跑,司線員會舉起紅旗
示意偷跑,發令員即連喊三次「STOP」的口令或發出第二訊號召回,途中裁判(航道裁判)應協助召回選
手退回出發點。
2.4 當所有選手退回出發點後,發令員會對偷跑選手給予警告。同一場次任一選手在第二次出發時仍偷跑違
規,則判定該名選手失格。而其他選手繼續比賽,發令員不會把選手召回重新出發(即是在正常情況下,
發令員只會為每場次舉行最多二次出發號令)。
2.5 途中裁判在救生艇或裁判船上時,該船艇應在出發線前30M的航道上,聞召回信號或見紅旗時,船艇及橫穿
於選手前方,揮動紅旗,直至所有選手停下動作。
2.6 若因技術或器材理由尚未準備好出發,選手必須在「Are you ready?」口令時,將槳舉高揮動,做為比賽暫
停訊號,發令員才會決定延緩出發。
2.7 競賽進行中,選手不得有故意撞板或對其他選手有暴力舉動,經由途中裁判(航道裁判)發現後,必須立
即向裁判長報告,裁判長有權取消在事件中違規選手之比賽資格,受影響的選手,另尋補救方式。
2.8 選手務必遵守大會規劃的航道路線,不得偏離航道;且需依照繞標路線進行比賽,如有一個標未繞到,將
喪失比賽資格。
2.9 如發生落水或翻板的狀況,若自行上板,則可繼續比賽;但若為救生員協助上板,則取消名次資格,但可
繼續划行至比賽結束。
3. 終點判定
3.1 選手最後須持槳通過終點線才算成績。
3.2 比賽途中至終點,發生以下違規,則該場判定失敗
3.2.1 故意碰撞或暴力舉動
3.2.2 藉由其他輔助動力
3.2.3 漏繞標或偏離航道
3.3 其他如有突發事件為本規則未定者,交由審判委員會處理。
4. 申訴:
4.1 競賽爭議如規則上有明文規定,以鐘點裁判之判定為終決。有同等意義之註明者比照辦理不得提出抗議,
如有任何抗議事件,以審判未員會之判定為最後終決。
4.2 爭議事件應於該場次結束後立即提出,並向終點裁判說明抗議原因,且填寫申訴書,大會收到申訴文書
後,應即將給審判委員會,於最短時間內裁決,並依其裁決為終決。
4.3 不服大會裁決或採取不當抗議行為而影響賽場秩序者,取消比賽資格,如有暴行並應負刑責,並三年禁止
參加本競賽。
4.4 大會審判委員由總幹事為召集人,成員包括競賽組長、裁判長及SUP相關專家學者共七人,並應有委員二
分之一以上人員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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