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106年第十五屆全國中正盃洪拳國武術錦標賽
競 賽 規 程
一、宗 旨:為宏揚國粹、復興中華文化、推展傳統武術運動、已促進全民運動、增進國民身心健康、發揚傳統國術精神及提昇武術技術水平。
二、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
三、主辦單位:中華民國少林洪拳總會
四、承辦單位:立法委員許智傑服務處、威龍洪家拳國武術訓練中心、台灣七星螳螂拳功夫聯合協會、齊燕武學、高雄市中正高中
五、合辦單位:高雄市體育處
六、比賽日期:中華民國106年3月11日(星期六)
七、比賽地點:高雄市立中正技擊館西館 (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一路96號)
八、參加單位:各縣市國武術會及單項協會、(國小、國中、高中、大學)國武術團體者均可報名。
九、報名時間:即日起至民國106年2月28日止。
十、報名方法:
(一)網路報名(推薦):
https://www.beclass.com/rid=203c57f5875c51ecbd4e
聯絡電話:0911165851 林信強總幹事
(二)傳真/FB粉絲專頁傳送報名:
請於收到郵寄報名表或至FB粉絲專頁「第十五屆洪拳國武術錦標賽報名專區」下載報名表並詳細填寫,以下列方式擇一傳送:
1. 將電子表格直接上傳至FB粉絲專頁,以發送訊息方式傳送。聯絡電話:0911165851 林信強總幹事
2. 將手寫表格拍照或掃描後,上傳至FB粉絲專頁,以發送訊息方式傳送。聯絡電話:0911165851 林信強總幹事
3. 將手寫表格傳真至:(07)3703125 聯絡電話:(07)3702551 0985409754
十一、報名費用(新台幣):
(一)個人:每項每人300元、太極拳350元
(二)團練:每組每隊(4~8人)800元
(三)對練:每組每隊(2~3人)400元
本會帳戶:高雄銀行九如分行
戶名:中華民國少林洪拳總會 帳號:221102313247
十二、比賽組別:
(一)幼幼組(男子/女子組)
(二)國小組(男子/女子組)
(三)國中組(男子/女子組)
(四)高中組(男子/女子組)
(五)社會組(男子/女子組)
十三、競賽項目(分傳統國術與武術二大類):
(一)傳統國術指定套路:個人、團練。
1.拳術:幼幼組、國小組、國中組。
個人:
(1)簡易拳(幼幼組、國小組)
(2)忠義拳(幼幼組、國小組)
(3)鶴形拳
(4)虎形拳
(5)蛇形拳
團練:
(1)簡易拳(幼幼組、國小組)
(2)忠義拳(幼幼組、國小組)
2.器械:幼幼組、國小組、國中組。
個人:
(1)洪拳刀術
(2)洪拳扇
(3)洪拳棍法
(4)春秋大刀
團練:
(1)洪拳棍法
(二)傳統國術自選套路:個人、對練、團練。
1.拳術:國小組、國中組、高中組、社會組。
(1)南拳
(2)北拳
(3)太極拳
(4)內家拳
2.器械:國小組、國中組、高中組、社會組。
(1)長兵
(2)短兵
(3)雜兵
(4)太極刀、劍
(5)內家長兵
(6)內家短兵
(三)武術自選套路:大學組、社會組。
1.長拳、刀術、棍術、槍術、劍術
2.南拳、南刀、南棍
3.太極拳、太極劍
(四)武術甲組競技套路:國中組、高中組。
1.長拳、刀術、棍術、槍術、劍術
2.南拳、南刀、南棍
3.太極拳、四十二太極劍
(五)武術乙組初級套路:幼幼組、國小組、國中組。
1.初級拳術:
(1)基本拳(幼幼組、國小組、國中組)
(2)長拳一路(幼幼組、國小組)
(3)長拳三路(國小組、國中組)
(4)南拳(國小組、國中組)
(5)二十四太極拳(國小組、國中組)
2.初級器械(國小組、國中組):
(1)刀術
(2)棍術
(3)槍術
(4)劍術
(5)三十二太極劍
十四、比賽規則:
(一)依據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94年國際國術比賽規則。
(二)依據國際武聯武術套路最新比賽規則。
十五、獎勵辦法(分個人獎與團體獎):
(一)個人獎:
1.傳統國術指定套路(含拳術、器械、團練、對練),依實際參賽人數計,每組每項前三名頒發獎牌、前六名頒發獎狀。
2.傳統國術自選套路(含拳術、器械、團練、對練),依實際參賽人數計,每組每項前三名頒發獎牌、前六名頒發獎狀。
3.武術套路幼幼組、國小組(含拳術、器械),依實際參賽人數計,每組每項前三名頒發獎牌、前六名頒發獎狀。
4.武術套路國中組、高中組、社會組(含拳術、長器械、短器械),依實際參賽人數計,每組每項前三名頒發獎牌、前六名頒發獎狀。
(二)團體獎:
1.傳統國術指定套路(含拳術、器械),依實際參賽隊伍計,團體總錦標取四名頒發獎盃、獎狀乙紙(依各項排名採5、3、2、1加權累計分制)。
2.傳統國術自選套路(含拳術、器械),依實際參賽隊伍計,團體總錦標取四名頒發獎盃、獎狀乙紙(依各項排名採5、3、2、1加權累計分制)。
3.武術套路(含拳術、器械),依實際參賽隊伍計,團體總錦標取四名頒發獎盃、獎狀乙紙(依各項排名採5、3、2、1加權累計分制)。
十六、參加辦法:
(一)報到時間:訂於106年3月11日上午7:30~8:00辦理報到。
(二)開幕典禮:訂於106年3月11日上午9:00舉行。
(三)報到及開幕地點:高雄市立中正技擊館西館 (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一路96號)。
十七、裁判資格:具備國家級裁判證照者,且不得兼任代表隊職員。
十八、賽員注意事項:
(一)參賽各隊隊員須照大會規定時間隨同各單位團體到場報到、並參加開幕典禮。
(二)賽員比賽順序經大會排定後不得要求更改且應於出場前十分鐘接受檢錄。
(三)檢錄後不得離開,否則比賽時唱名三次不到時(含未檢錄者),以棄權論,不得異議。
(四)賽員比賽時,必須著功夫裝,禁赤足、赤膊,未按規定者以棄權論。
(五)比賽所須服裝、器械用具請自備,並接受大會人員引導。
(六)比賽時間須服從裁判之判定之。
(七)比賽時須攜帶身分證正本或健保卡正本,以備大會檢錄組查驗。
十九、參加單位注意事項:
(一)開、閉幕時各代表隊賽穿著整齊國術服裝,隊伍進出比賽會場,應保持肅靜及維持場地清潔。
(二)請各位選手、人員尊重大會規定,期許大會能比賽圓滿成功。
(三)本錦標賽活動已規劃購買意外險及現場安排有專責醫護人員。
(四)參加運動隊職員之往返交通、食宿及其他一切費用自理,比賽當日午餐、茶水由大會供應。
二十、申訴:
(一)運動員資格之申訴:請於領隊會議時提出(領隊會議另期通知)。
(二)比賽中申訴事件應由領隊以書面簽名,並同時繳交費用新台幣伍千元,同審判委員會提出處理。
(三)除當時應以口頭提出外,仍須依照規定,於三十分鐘內補具正式手續,否則視同放棄申訴權。
(四)如不按上述程序而擾亂會場秩序者,取消該隊所有賽員比賽資格。
二十一、公共意外責任險投保對象:所有工作人員與參賽選手。
二十二、本競賽規程如有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研議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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